文昌市潭牛镇加强2017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报点的现场核查工作

10.11.2016  21:16

文昌市潭牛镇加强2017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报点的现场核查工作

  按照文昌市安监局的相关文件要求,潭牛镇为加强2017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报点的安全监管,我市潭牛镇安委办组成检查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梁委员带队于10月26-27日对辖区内10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报点进行现场核查,确保申报点符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条件。

  检查组重点检查内容包括:1、是否符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2、场所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3、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4、100米范围内是否有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5、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和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现象;6、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7、是否张贴有安全管理制度;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如下安全隐患:1、烟花爆竹销售专柜旁、仓库没有配备灭火器;2、存储仓库堆放有纸箱等易燃物;3、准备作为仓库的区域有明火煮饭现象;4、没有张贴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组已作详细记录,并要求申报零售点立即整改安全隐患,未整改将不上报审批。并及时上报市安监局,为落实“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烟花爆竹审批原则打下坚实基础。

  (文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