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重点解决水污染问题 2017年海口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5.12.2015  10:53

  海口网12月25日消息 (记者陈敬儒)省政府近日印发《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水污染问题,开展城镇黑臭水体整治。2016年年底前,消除全省10%以上的黑臭水体;2017年年底前,消除全省40%以上的黑臭水体,海口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18年年底前,城镇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方案》提出,针对全省主要江河、湖泊、水库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城镇内河(湖)、城市黑臭水体、农村饮用水水源、部分近岸海域和入海小河流等局部水污染问题严重的现状,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水污染问题。实施城镇内河(湖)治理,集中开展打击偷排漏排、非法采砂、垃圾入河、非法养殖等水污染违法专项行动。开展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启动全省流经城镇河涌的黑臭水体排查和污染负荷调查工作,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单位及达标期限。2017年年底前,海口、三亚、儋州等地级以上城市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水无臭味、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18年年底前,城镇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年底前,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同时,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取缔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对水质出现超标的饮用水源地开展综合整治,确保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