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海南省省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19.08.2016  01:06

—— 2016年7月 27 日在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海南省财政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2015年省本级决算报告和省本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5年省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2015年初,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额760.1亿元。2015年5月,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级一般债务收入预算调增5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额相应调整为815.1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320.2亿元调整为336.2亿元,调增16亿元;转贷市县支出预算调增39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10.1亿元(比调整预算数增加195亿元,主要是按规定发行置换债券不需要进行预算调整,债务收入预算数不含置换债券,决算数包含置换债券109.7亿元;此外,中央转移支付比预算数增加58.7亿元,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数增加21.6亿元,市县体制上解收入增加近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5亿元,为预算的99.5%,比2014年同口径(下同)增长9.2%;一般债务收入164.8亿元;中央补助等转移性收入635.8亿元,为预算的115.7%,增长10.8%。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04.7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9亿元(其中,根据财政部规定对留归预算单位使用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年底按权责发生制列支30.2亿元),为预算的96.7%(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实施政策和范围与年初预计不同,年初预留12亿元未能支出),增长13.7%;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3亿元;补助市县等转移性支出665.5亿元,为预算的138.1%,增长29.1%。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5.4亿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14年底,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3亿元,2015年初已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根据预算法规定,2015年底将当年超收收入和结余资金46.6亿元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14年底,省级预算周转金余额0.6亿元,2015年年终余额无变化。

5.预备费使用情况。2015年,省级预备费年初预算9亿元,经省政府批准,全年共动用1682万元,其中:用于防汛防风防旱1532万元,奖励琼中女足世界青少年锦标赛冠军150万元。2015年预备费结余8.8亿元,报省政府统筹调整6亿元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余2.8亿元收回用于安排2016年预算支出。

6.财政转移支付情况。2015年,中央补助收入537.4亿元,增长8.9%。其中:返还性收入27.3亿元,增长1.7%;一般性转移支付345.9亿元,增长6.9%;专项转移支付164.2亿元,增长14.6%。省级补助市县支出480.4亿元,增长10.4%。其中:返还性支出12.0亿元,增长1.5%;一般性转移支付291.4亿元,增长30.1%;专项转移支付177.0亿元,下降11.2%。

7.一般政府债券举借和偿还情况。2015年初省级一般政府债券余额72.8亿元,当年发行一般政府债券164.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5亿元,置换债券109.7亿元),转贷市县135.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9亿元,置换债券96.6亿元),归还到期本金12.7亿元,年末省级一般政府债券余额89.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2015年5月,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总额由135.9亿元调整为143.9亿元,专项债务收入和专项债务转贷支出预算分别调增8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81.9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61.2亿元,为预算的71.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25.4亿元),下降22.3%;专项债务收入58.2亿元,为预算的728.1%;转移性收入62.5亿元,为预算的123.6%,增长32.3%。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69.2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47.8亿元,为预算的81.5%,下降9.9%;转移性支出121.4亿元,增长273.7%。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7亿元。

3.专项政府债券举借和偿还情况。2015年初省本级无专项政府债券余额,当年发行专项政府债券58.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8亿元,置换债券50.2亿元),全部转贷市县支出,年末专项政府债券余额为零。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3亿元,为预算的158.8%,增长41.4%。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7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0.9%。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79.2亿元。当年收入123.2亿元,为预算的128.6%,增长22.7%。当年支出120.4亿元,为预算的122.0%,增长27.3%。当年结余2.8亿元,滚存结余82.0亿元。

(五)部门收支决算。

省本级部门当年收入388.6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9亿元,占部门当年收入的75.9%),增加49.0亿元,增长14.4%;上年结余89.9亿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亿元。当年支出401.5亿元,增加82亿元,增长25.7%。其中:基本支出124.2亿元,占30.9%;项目支出272.9亿元,占68%。收支相抵后结余78.7亿元,减去结余分配3.3亿元,年末结余75.4亿元。

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详见附件1,部门收支决算表详见附件2。2015年洋浦经济开发区和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财政决算也已编成,请一并审查。

二、201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成效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运行状况总体较好。

一是积极 落实稳增长政策。 争取中央资金和政策支持,争取中央基建项目投资39.4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38.1亿元,增长18.8%,将三沙、万宁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保障范围。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做好“营改增”扩围、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免征、所得税减半征收工作,取消和免征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狠抓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落实,利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基建投资和重大项目投入。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扩大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省内公益设施建设。

二是努力做好增收节支。 密切跟踪财政经济形势,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管理,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全面激活存量资金潜力,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15年1-11月,省本级支出进度比上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年终结余资金减少72.9%。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6亿元,下降9.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28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9亿元,公务接待费0.89亿元。

三是加大民生保障改善力度。 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29.8亿元,超年初预算6.7亿元,支持实施省委、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省级民生支出共246.2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75.8%,增长20.9%,明显高于财政支出增幅。其中,教育支出44.4亿元,增长9.8%,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健康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亿元,增长25.4%,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实现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同制度、同待遇;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亿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水平,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住房保障支出8.6亿元,增长82.4%,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向中央争取大幅度增加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补助。农林水支出31.9亿元,增长16.8%,继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亿元,增长16.8%,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交通运输支出68.2亿元,增长35%,支持琼中至五指山至乐东、文昌至博鳌、万宁至儋州至洋浦三条高速公路以及农村公路、干线公路路网改造。节能环保支出4.4亿元,增长48.5%,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及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全省1345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支持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

四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统筹67.4亿元支持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整合财政专项资金,采取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和投资补助等方式对产业园区给予扶持。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保障专项资金,用于银保合作发放小微企业优惠贷款的风险补偿及奖励。实施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奖补政策,全省贷款担保责任余额达39.5亿元,其中新增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担保35.8亿元。实施产学研合作一体化专项及其他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方式,探索创新科技投融资机制。
   五是 完善 预算绩效管理 梳理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实现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预算单位全覆盖。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市县财政管理综合评价,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向整体支出转轨。探索开展财政政策、管理、制度试评价和政府购买服务评价,充实完善绩效评价体系。2015年,在事前绩效目标管理中共审核2491个预算项目17136条绩效指标,将238个预算单位618个项目纳入绩效监控范围,涉及财政资金101.9亿元。将401个预算单位578个项目纳入绩效自评范围,涉及财政资金65.9亿元。

六是增强债务风险防控。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完成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禁债务余额突破限额。首次成功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23亿元,其中160亿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债务和置换高利息债务,缓解政府偿债压力。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考核机制,督促被预警市县制定化解债务风险方案,加大偿债力度,逐步降低债务风险。2015年,全省共偿还到期政府债券28亿元,没有出现拖欠和违约情况。
  三、人大审议意见及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2015年7月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财经委对2014年度决算审查意见,省财政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进预算管理,细化和完善决算报送内容,发挥绩效评价作用,认真做好审计整改,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继续编制补充项目预算。2016年编制补充项目预算15.2亿元,在年度执行中,对已具备用款条件的项目,省财政以预拨方式保障用款需要。二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增加对非重点生态功能区市县转移支付。2015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对市县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为60.7%,比2014年提高9.2个百分点。三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建立定期清理、定期统计、定期督导通报的常态化存量资金盘活工作机制,加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预算单位实有账户资金清理回收力度,2015年全省共收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91.9亿元。

(二)规范预决算管理。

        一是按照《预算法》要求,在报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时,将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预留项目、省级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情况一并提交人大审议,对财政已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但未实际拨付的资金单独列报。二是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汇总表,反映政府财政收支全貌。三是推进四大预算的统筹协调,提高财政预算统筹调控能力,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达到20%。四是积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将2015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扩大到所有市县,并在省本级所有集中核算单位和每个市县至少1个部门开展部门财务报告试编。五是探索编制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详细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

        (三)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建立和完善五项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一是建立全过程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对项目生命周期进行实时管理。二是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机制,对评价排名靠前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排名靠后的部门核减公用经费,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三是探索建立评价结果与绩效约谈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责任意识。四是建立健全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机制,要求被评价单位限期整改。五是通过适当方式公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增强公共财政支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严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认真落实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存量资金以及重点民生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对审计指出预算编制、预算资金分配、预算执行以及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到位。

四、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要求下,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如何发挥财政“稳增长”基础作用,需要在财税政策运用上做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应对。二是如何改革传统分散的财政支持方式,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需要在财政体制机制上不断突破和创新。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预算透明度仍需提高,部分部门预算编制不细不实、预算执行不够规范、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问题仍然存在,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仍是政府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审计情况也表明,2015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在推进重点改革任务、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努力加以解决。

        (一) 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增强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统筹资金支持精准脱贫和人才引进,强化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社会公共服务供给,加大以“五网”为核心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促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支持开展农业结构调精调优和热带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着力推进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和服务业新业态培育力度;着力推进工业提质增效,支持实施互联网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三是大力实施减税清费政策,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积极落实全面营改增试点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研究降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切实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四是进一步完善离岛免税政策。争取火车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尽快落地实施,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

(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一是针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大力支持国地税部门优化整合人力、设备、场所、信息等办税服务资源,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二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欠税清缴,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缴。三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通过支出进度通报考核,督促各部门、各市县履行支出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筹备组建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省重大扶贫项目。设立PPP基金,采取股权或债权方式,支持省内PPP重点项目。加强对PPP模式的指导和审核监管,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加强风险管控,防止政府过度让利。加快设立热带农业、旅游2支产业投资基金,继续开展农业专项资金股权投资试点。二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对国家级贫困市县公益性项目的配套资金,省级财政给予转移支付支持,清理撤并成效不明显的专项资金。大幅增加对贫困市县、革命老区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数量较大地区的转移支付,增加激励因素在转移支付分配中的运用。三是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研究制定新一轮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逐步消除省与市县间共享税种留成比例的差异,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省级财政统筹机制。四是进一步激活存量资金。加大对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按照财政部试点办法,稳妥推进国库现金管理。

(四)加强 地方 政府债务管理。
        在确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的基础上,按财政部批复的额度择机发行2016年第二、三批地方政府债券,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完善市县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机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督促加快新增地债项目推进和公开发行置换债资金拨付,避免债券资金闲置。综合运用各类风险指标,评估各级政府债务风险,并对高风险地区进行预警,指导督促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和考核问责机制,加大对违法举债担保行为的监督和惩处力度。

(五)强 财政监督。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把钱用在刀刃上。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开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约束,强化会计监督,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

以上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