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招商工作计划
2018年是全国改革开放40周年和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做好招商工作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工作力度,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省“两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最好的资源吸引最好的投资,按照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保证投资品质、创造有效税收的标准招商选资;创新工作机制和活动形式,认真策划组织好2018海南综合招商活动和境内外招商活动,对境内外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点对点招商和上门招商;充分发挥国内外知名商协会、海南异地商会和招商代理机构的平台和纽带作用,探索开展委托招商、代理招商;加大招商项目督查、检查和考核力度,努力提高签约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力争全省全年签约项目协议投资额超过4000亿元,当年落地率超过30%,实际到位资金超过300亿元。
二、主要招商活动安排
(一)2018海南综合招商活动。计划按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做好项目发布、点对点招商和嘉宾邀请等前期工作。利用项目发布会、长三角招商活动、博鳌亚洲论坛等各类平台开展项目对接洽谈和嘉宾邀请工作,针对国内外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小分队招商、上门招商。第二阶段是于6月27-28日举办综合招商活动。活动计划安排如下:
3月15日前省商务厅拟定活动总体方案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4月30日前,各专题活动责任单位拟定专题招商活动方案;启动项目对接洽谈和嘉宾邀请工作;
5月31日前,确定拟签约项目;
6月20日前,确定主要嘉宾名单;
6月27-28日,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二)农产品加工专题招商活动。3月中旬会同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及相关市县和园区,在山东省举办农产品加工专题招商活动,引进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解决我省农产品加工水平低、附加值低等问题。
(三)博鳌亚洲论坛招商活动。借助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平台举办海南省商务早餐会,邀请参加年会的知名企业负责人与省领导会谈,寻求合作机会;各市县和产业厅局通过与参会企业负责人会晤、组织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靶向对接,争取引进一批重大项目,促进一批重要合作。
(四)长三角系列招商活动。深入分析长三角区域重点企业投资动态,寻找与我省产业发展契合点并认真做好项目策划,5月组织海南省代表团,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分别在上海、南京、杭州举办以我省优势产业、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为对接重点的投资推介或项目对接活动,着力引进一批投资强度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好的项目。
(五)境外招商活动。一是结合省委、省政府领导出访之机,组团开展境外招商和投资促进活动,重点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与地区及欧美有关国家的招商合作。二是利用“海南综合招商活动”和“世界潮商大会”等省内大型招商平台举办外资招商专场活动。三是协调十二大产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和园区组织小分队赴境外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四是加强与境内外国际专业招商机构的合作,利用其广泛的国际资源开展我省对外招商工作。通过系列活动,积极推动“引资”“引智”“引技”齐头并进,促使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
(六)其他招商活动。借2018年省政府组团参加渝洽会、昆交会、兰洽会、中国-亚欧博览会、投洽会、泛珠大会、中蒙博览会、西博会等国内各类大型会展、区域合作活动契机,做好产品促销和所在区域龙头企业点对点招商、上门招商。
三、其他重点工作
(一)加大招商项目管理力度。根据《海南省招商项目考核办法》和《海南省招商项目管理办法》,加大对招商项目的管理、跟踪服务和检查考核力度,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做好招商项目考核,提高项目落地率,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和资源利用水平。
(二)完善招商工作机制。研究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招商活动组织、招商项目包装策划、签约、跟踪服务、督查检查和考核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招商工作职责分工,提高招商工作实效。
(三)策划好招商项目,推动项目签约。根据我省“十三五”规划和重点发展的十二大产业,高标准策划一批重大项目;针对总部经济等制订相应扶持政策,保障项目用地,吸引战略投资者,推动项目签约,提高招商项目的成功率。
(四)创新方式,注重实效。积极探索与国内外知名商协会、招商代理机构合作,针对国内外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小分队招商、上门招商,用最好的资源吸引最好的投资者;充分发挥外省驻琼商会的作用,协调建立市县、商会一对一或多对一合作招商机制,拓宽招商范围。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分两期组织招商负责人员赴省外高等院校进行招商培训和考察,提升招商工作业务水平,夯实招商引资专业基础,为招商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四、责任分工
(一)省政府办公厅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的统筹协调,会同省委办公厅落实省领导出席的相关活动。
(二)省商务厅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编印海南省投资指南和重点招商项目册,更新十二大产业整体宣传片和会展业宣传片,做好全省招商项目考核和督查工作;牵头组织各市县和园区做好会展业招商项目的包装策划并开展会展业专题招商活动;借助各类会展活动平台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点对点招商、上门招商。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政府金融办分别负责产业专题招商活动;负责制作或更新牵头产业宣传片;牵头组织各市县、园区、海垦控股等做好产业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协助市县、园区与国内外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对接,引进大企业、大项目。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开展招才引智专场活动;省国资委负责组织央企招商活动,协助市县与央企开展项目对接洽谈,并做好央企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
(五)各市县政府、洋浦管委会、海垦控股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招商活动,组团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各类招商活动;包装策划招商项目,确定重点招商对象,开展点对点招商和上门招商,促成项目签约和推动项目注册落地和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