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8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年3月22日)
主持人(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张春明):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2018年海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将于4月21日、22日进行。与往年一样,今年的考试参加省级公务员录用考试全国联考。为做好本年度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回应社会关注,经省政府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情况,并对相关录用政策进行解读。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王丽芳副厅长、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佴建乔处长、海南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曾庆启副处长。
今天的发布会由我主持。我是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张春明。
首先,请佴建乔处长对《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佴建乔(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佴建乔处长):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来到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近期组织实施2018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3月22日,我们发布了《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以及报考指南。2018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招考职位共1165个,招考名额1883名。下面,我就公告事项和考录工作相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报考条件
《公告》中明确了报考我省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当具备的八个条件,对于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告》中也明确了基层工作时间界定的相关规定。同时,对于几种不能报考的情形,《公告》中也有了明确规定,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
二、报考程序
一是,职位查询
《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作为《公告》的附件已经上传。考生可自行下载,查阅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考职位、招考名额、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信息。
二是,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有关要求,考生可详细阅读《公告》,按照时间要求和操作方法进行网上报名。
在此环节,考生应特别注意的是: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是,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甲类职位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乙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专业科目笔试: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职位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2018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等在《公告》中已有明确,在此不作说明。
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关于笔试合格分数线,我们将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是,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时间,我们将在进行面试之前通过门户网站统一发布。也请考生与招录单位保持联系。
三是,考试总成绩计算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有关资格复审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公告》中已作明确,在此不作说明。
需要重点强调的是: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录单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或专业加试的资格。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环节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开始之前进行。报考省公安厅、省森林公安局、省司法厅(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罗牛山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单位职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授权招录单位组织。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在《公告》和报考指南中已有明确规定。考生应及时关注招录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是,体检
公务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二是,考察
招录单位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录用
各招录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并在2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部分市县乡镇单位实行不确定职位统一招考的,按拟录用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和个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录用职位。
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以上是2018年度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总体部署及有关要求。考生在报名以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我们在网上公布的《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和报考指南。
谢谢,说明完毕。
主持人:谢谢佴建乔处长。下面,请王丽芳副厅长对2018年度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政策特点进行解读。
王丽芳(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王丽芳副厅长):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公务员队伍是党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考试录用是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力量、选拔优秀人才的主渠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紧紧围绕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这个核心,坚持“凡进必考”,不断完善考录制度,源源不断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补充了新鲜血液。他们就像是一股股充满活力的新源泉,投入到我省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有效改善了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了党政机关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人才保障。
2018年,我省仍将围绕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这一核心,认真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继续坚持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省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以外,不再通过省级公务员录用考试全国联考的方式“进人”;地级市以下的职位以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职位,到基层建功立业。各市县机关、省垂直管理单位和省直驻各市县所属单位按照不低于招考职位总数20%的比例,定向招考服务期在两年以上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考职位中安排不低于60%的比例用于招考海南户籍的退役军人。2018年,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拟招考职位1165个,录用名额1883人,其中,省级机关招考职位13个、录用名额13人,地级市机关招考职位79个、录用名额205人,县(含县级市)级机关招考职位656个、录用名额927人,乡镇机关招考职位417个、录用名额738人。县(含县级市)级以下机关录用名额共1665人,占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总数的89%,符合重视基层用人的政策导向。
二是,继续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市县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贯彻落实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和《海南省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琼人社发〔2015〕177号),对确定为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11个市县的60个乡镇的职位,采取放宽招考专业限制(一般不限专业)、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比例:1∶2)、降低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职位和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并公布。)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生源)人员招考,落实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稳定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队伍。少数民族市县,省垂直管理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直属单位,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所属单位,原则上安排不低于40%的招考职位,用于招考海南少数民族人员。
三是,进一步提高考试科学化水平。按照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要求,不断改进考录工作,坚持以能力测评为导向,科学合理设定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不断优化考试内容,创新测评方法,考录工作精准化科学化水平有所提升。2018年,我们就公务员分级分类考录作了进一步探索,公共科目笔试分甲、乙两类,甲类职位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乙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省级、市县机关职位采用甲类职位笔试科目,乡镇机关个别职位采用甲类职位笔试科目(因职位工作需要),绝大部分乡镇机关职位采用乙类职位笔试科目。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职位仍将需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通过分级分类考试探索,推动了人岗匹配,让考录制度更具有灵活性和适用性。下一步,我们仍将大力推动“科学考录、精准选人”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务求适应省直、市县不同层级、不同类型职位的考录需求。
四是,进一步强化考试安全。我们将加强与公安、教育、工信、安全、卫计、保密、电力等部门的合作,严格规范考点考场及考务管理,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严厉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培训机构涉考犯罪行为。倡导诚信报考,践行诚信承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考试作弊人员。关于雷同答卷的处理,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可追溯、可倒查的考试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招录单位,向2018年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生提几点希望,希望广大考生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共同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一是,要诚信报名。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考公告,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结合自身情况和职位要求,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弄虚作假,不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
二是,要诚信准备。多年实践证明,不注重平时积累而试图走“捷径”的考生,不可能取得好成绩。希望大家考前能认真研读考试大纲,了解测查要素要求,以饱满的精神和良好的心态参加考试。
三是,要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带违禁物品,不做违纪之事,不抱侥幸心理,不搞作假舞弊,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坚决抵制任何集团作弊、利用各种手段作弊等丑恶违法行为。考后不散布、不传播考试试题,不参与网上不负责任的议论。请考生朋友们远离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这条高压线,千万不要一次作弊,悔恨终生。
四是,要诚信守约。希望广大考生珍惜机会,不轻易放弃、不轻易爽约考前承诺,珍惜信誉,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考环节,认真践行每一项招考要求。特别是进入面试以后环节的考生,不临时随意放弃面试资格和录取资格,以免错失实现职业理想的机会,影响其他考生权益和招录机关的正常补员需求。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更是一名公务员所必备的品格。希望各位考生从自身做起,自觉践行诚信承诺,共同打造公务员录用考试这片明净的天空。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考生在今年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主持人:谢谢王丽芳副厅长。2018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说明和政策解读到这里。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由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曾庆启副处长统一作答。提问的记者请站起来,首先介绍自己,然后提问。现在开始。
提问1:我想问一个报考专业方面的具体问题,我们知道在外省已经发生过由于考生所学专业与职位专业条件不符的争议案件。我想请问一下,考生所学专业未被列入《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未被审核通过怎么办?怎么联系招录单位?谢谢!
答:首先,省考是实行职位报考,各个职位一般都对专业有具体的要求,符合要求的才可以报考,不能跨专业报考。考生要明确,本人所学专业是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专业分类须参考《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果本人专业与职位条件不符的,可以考虑报考对专业无限制的职位。
其次,由于高校专业设置不断出现一些新设专业,有些专业的类别归属不同高校有不同的归类,再加上国外学历认证、考生对专业认识的模糊等因素,所以考生报考时尽量选择专业直接对应的职位,选择职位要认真分析专业与岗位的匹配性,考生遇到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字符不一致的,应主动联系招考单位,把握不准时可以拨打招考单位咨询电话。
第三,招考单位本着与职位专业要求相匹配、宽严一致的原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通过报名。考生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后,在报名页面备注栏中如实填写自己所学的专业,并写明“未纳入目录,已向资格审核单位说明”,再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核。若专业条件确实不符的,请改报其他职位。
关于咨询方式,可以拔打招考单位的咨询电话或12333咨询热线,招考单位的咨询电话已经在《公告》中作为附件同时发布。
提问2:据我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6年12月9日印发了《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规划中提出,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就此,我想请问此项政策在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方面是如何适用的?谢谢。
答: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多项政策,政策环境不断优化,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此,将我省技工院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范围,符合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内在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经研究,2018年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其学历认定分别按照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来进行确认。
提问3:我注意到往年的一个情况,许多考生报名了,但最终审核不能通过,是什么缘故?谢谢。
答:第一,是自身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第二,许多考生报名后不及时查询审核结果,被否决后不及时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职位;第三,相片不符合要求,许多学生上传的相片不是报名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其实是生活照,被否决后,还固执的不断上传,不进行更换,最后还是不能通过。
提问4:我想请问一个考务方面的具体问题,考生居民身份证过期或丢失了该怎么办?谢谢。
答: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到公安部门开具证明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公安部门公章。考生持户口本、驾驶证等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不一致的,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在此,我提醒各位考生考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务必带齐个人居民身份证(或相关证明)和准考证赴考场。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记者朋友如果还有需要了解的内容,请会后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联系。
来源:海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