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鱼塘被毁赔偿款13年未付 南新农场:一周内赔偿
原标题:纠纷:鱼塘被毁赔偿款13年未落实 解决:南新农场承诺一周内完成赔偿
1998年与南新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002年,因东岸村委会与南新农场发生土地纠纷,导致7亩鱼塘被东岸村委会村民推平,损失惨重。连续13年来,赔偿款迟迟未落实。9月9日,市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朱允山在吉阳区现场办公,解决村民赔偿款问题,经过多方协调,南新农场决定抛开与东岸村委会的土地纠纷问题,主动扛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意一周内将赔偿款支付给村民。
村民繆润添表示,1998年承包南新农场一鱼塘,与南新农场下属的农牧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合同条款,租赁的土地面积为7亩,经营期限为6年。然而,2002年,一场土地纠纷,让他经营多年的鱼塘生意,化为泡影。
2002年,东岸村委会上百名村民找上门气势汹汹表示,7亩鱼塘属于东岸村委会集体土地,若继续租赁,得将租金交给村委会,否则3日之内撤离。对此,他向南新农场农牧公司反映情况。关于土地权属问题,南新农场与东岸村委会各执一词,几天后,他的鱼塘被上百村民推平,房子、猪圈、果树都损毁殆尽。因未清点丈量,初步统计,损失高达30万元。当时,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事后,又听说南新农场与东岸村委会,因土地纠纷对簿公堂,赔偿款事宜也不了了之。13年来,因承包合同丢失、亦不知道如何维权,至今赔偿款仍无着落。
获悉此事后,吉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协调沟通会,帮助其解决困难。
南新农场综治办主任欧雄飞表示,几年前,法院已判决7亩鱼塘归属南新农场所有。考虑繆润添生活不易,对于造成的损失,赔偿款该农场愿意赔偿60%,东岸村委会理应赔偿40%。另外,繆润添表示损失10万尾鱼苗,然而10万尾鱼苗至少要30亩左右的鱼塘才能培育,情况不符实际。关于赔偿款,繆润添表示估价可能过高,可以重新鉴定,只要合理,都能接受。然而,东岸村委会却始终认定土地是东岸村委会的集体土地。
朱允山表示,“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干民之所盼”是政府也是有担当企业的社会责任,希望南新农场、东岸村委会抛开土地纠纷问题,主动扛起为民解忧的社会责任,不让村民的血汗钱付诸东流。随后经市国土、住建、以及法律顾问的多方分析,及朱允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最后南新农场决定,愿承担所有赔偿,并于一周内解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