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9.01.2016  13:24

琼卫人〔2016〕1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计生委(局),洋浦卫生计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我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方式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

三、考试时间安排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  试  科  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专业实务

5月14日

9:00—11:00

实践能力

14:00—16:00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6年1月12—31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2、  2016年1月13日—2月1日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各报名点要加强与当地学校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3、2016年2月15—18日前,各报名点将报名资料报送至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综合管理科。

(二)申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  本人身份证;

2.《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  提交本人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贴在《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右上角备用),相片要同网上报名相底一致;

4.  本人毕业证;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5.  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各报名点须审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签字。

(三)准考证打印发放工作。

自2016年4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4日。 

五、成绩发布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  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将以报名点为单位发放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由报名点下发至考生手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受理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省、委直属单位由本单位人事科(处)受理,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市县卫生局负责受理。

(二)各报名点须在《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的“审查意见”栏认真做好审查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现场确认结束后导出数据并汇总成《海南省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人员花名册》签名盖章上报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综合管理科。

(三)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科50元。

 

附件: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