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行禁化武2018年度预计宣布的通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
琼工信原〔2017〕168号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进行禁化武2018年度预计宣布的通知
海口市科工信局、东方市工科信局、澄迈县工信局,洋浦经发局:
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宣布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进行禁化武2018年度预计宣布的通知》(禁化武办发〔2017〕26号),依照通知精神,现将我省禁化武2018年度预计宣布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数据收集范围
(一)预计在2018年度生产、加工、消耗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厂区。
(二)预计在2018年度生产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厂区。
二、工作要求
请你单位认真对照《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见附件),对辖区内化工生产企业(重点是2017年新投产和计划在2018年投产的生产企业或新增装置)进行调查摸底,看是否有本次预计宣布数据收集范围内的厂区(企业)。
若辖区内有符合数据收集范围内的第二、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请在2017年6月30日前函告我厅,我厅将依照《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制度》相关要求,指导各地工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及时完成国家禁化武办宣布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若辖区内无符合本次预计宣布数据收集范围内的厂区(企业),也需在2017年6月30日前书面函告我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秋云 电话及传真:0898-65318313;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国兴办公区731室;
邮编:570204。
特此通知。
附件: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