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25.06.2014  19:46

海南省妇联关于报送

201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省财政厅: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琼财库〔2014〕226号)文件精神,省妇联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李幼伍副主席任组长,办公室和实施项目的组联部、发展部、权益部、省机关第二幼儿园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按贵厅要求,组织对妇女之家项目,妇女维权与救助项目及省机关第二幼儿园的教育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了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于5月29日在海南妇女网(http://hnfnw.hinews.cn)上公示。现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送贵厅,请审核。

  附件: 1.妇女之家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妇女维权与救助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教育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海南省妇联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