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11.08.2017  20:17

一、部门概况

我办属部门本级单位,主要负责拟订全省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等制度;编制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监督和统筹安排省本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和检查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汇总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统计报表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宣传调研和业务培训,负责全省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2016年我办编制为10人,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10人属农发办在编财政拨款人员,借调1人,借用1人,聘用1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7)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 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96.3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108.51万元,下降26.8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编制要求压缩行政性经费。

本年支出总计311.0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76.14万元。下降19.66%。主要原因:是按预算编制要求压缩行政性经费。

(二)关于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 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6.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30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06万元,占0.02%。

(三)关于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 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99万元,占52.39%;项目支出148.10万元,占47.61%。

(四)关于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 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13.7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92.88万元,减少22.96%。主要原因:按预算编制要求压缩行政性经费。

(五)关于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 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30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6.13 万元,下降19.6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24万元,占2.6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92万元,占0.94%; 农林水支出 286.28万元,占92.04%; 住房保障支出 13.62万元,占4.38%。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3.60万元,支出决算为31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年初预算8.24万元,支出决算为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年初预算3.8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12月份医疗与计划生育险在次年1月份缴纳。

3 )农林水(类)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款)

年初预算为228.84万元,支出决算为13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3%。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13.18万元,支出决算为1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同志符合两年晋级条件调整工资也相应增加住房改革支出。

(六)关于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 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明细 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奖励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4.4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 关于海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 6 年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无此类收入。

)关于海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 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的5.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6 万元,完成预算的5.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等有关厉行节约规定,规范公务车使用,严格控制接待费人数和费用标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10.12万元,下降81.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75万元,下降38.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7万元,下降41.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下降0.30万元,下降2.4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等有关厉行节约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人数和费用标准。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6万元,占9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3.5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 万元。全年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 2.16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0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 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项目、部门项目、省级科技推广项目的全省实地核查、检查、验收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8 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 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 支出0.08万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6人。主要用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关人员来我省调研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情况的接待费。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海南省农发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9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5.13万元,降低17.32%。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办公费、差旅费等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6年度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