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填报2014年度花卉统计报表的通知
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关于填报2014年度花卉统计报表的通知
琼林办〔2014〕261号
各市县林业局(农委、农林局)、省农垦总局林业局: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我省花卉生产、经营和消费等情况,客观分析我省花卉产业的发展状况和产销形势,加强行业管理,促进我省花卉产业的健康发展,现将《2014年度花卉产销情况表》等统计报表印发你们,统计报表共4张 (表1—表4),统计周期和内容为2014年1—12月份本市县行政区域(包括农林场)内的花卉生产、销售、经营实体和设施建设等情况。请各市县林业局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同时指派专人认真细致地做好2014年度花卉统计汇总工作,并按报表要求填写填表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14年12月22日前将统计报表报省林业厅产业科技合作处,逾期不报者将通报批评。
联 系 人:王 雪
传真电话:65225952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花卉统计报表1-4(可在海南省林业厅网站公告栏下载,网址: http://lyj.hainan.gov.cn )
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印发
2014 年度花卉产销情况表
表1
市(县)
项 目 类 型 | 种植面积 (公顷) | 销售量 单 位 | 销售量 | 销售额 (万元) | 出口额 (万美元) |
合 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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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鲜切花类 |
| 万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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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鲜切花 |
| 万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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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切叶 |
| 万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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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切枝 |
| 万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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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盆栽植物类 |
| 万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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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盆栽植物 |
| 万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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盆 景 |
| 万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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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坛植物 |
| 万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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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赏苗木 |
| 万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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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用与药用花卉 |
| 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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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业及其他用途花卉 |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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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草坪 |
| 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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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子用花卉 |
| 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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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苗用花卉 |
| 万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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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种球用花卉 |
| 万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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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干燥花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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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所有数据保留一位小数;
2、食用与药用花卉计算干重;
3、工业及其他用途花卉计算鲜重;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填表人电话:
2014 年度花卉生产经营实体情况表
表2
市(县)
项 目 | 1.花卉市场 (个) | 2.花卉企业 (个) |
| 3.花农 (户) | 4.从业人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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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企业(个) | 专业技术人员(人) |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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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花卉大中型企业是指种植面积在3公顷以上或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本表数据可采取多种调查方法,资料来源可多渠道。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填表人电话:
2014 年度花卉保护地栽培情况表
表3
市(县)
项目 类型 | 合计 | 1.温室 |
| 2.大(中、小)棚 | 3.遮荫棚 |
节能日光温室 | |||||
面积 (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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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填表人电话:
2014 年度海南主要花卉品种产销情况表
表4
市(县)
项目 品种 | 种植面积 (公顷) | 销售量 (万支、万盆) | 销售额 (万元) |
一、兰花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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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菊花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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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钱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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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财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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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散尾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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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凤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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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红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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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玫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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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富贵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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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鸟巢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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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洋柑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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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百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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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填表人电话:
主要指标解释
1 、花卉: 本统计方案中的花卉是指用于观赏、美化、绿化、香化以及其他工业目的的栽培植物。根据花卉的最终用途和生产特点,将花卉分为切花类、盆栽植物类、观赏苗木、食用与药用花卉、工业及其他用途花卉、草坪、种子用花卉、种球用花卉和种苗用花卉、干花。花卉统计按商品性和生产性原则进行,即只统计商品性花卉生产部分,个人或单位自养自赏的部分原则上不予统计。
(1)有两种以上用途花卉的统计: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花卉,应按其种植的目的确定其在本制度中的统计范围。
例如百合,若其种植目的是为了取得种球,作食品、药品及工业加工用,属于食用、药用或工业用途花卉的统计范围;若收获的种球是作为种子来生产商品花,就属于种球用花卉的统计范围;若主要种植目的是取得其花,则纳入鲜切花或盆花的统计范围。
又如菊花,如果种植菊花的主要目的是要取得其花作食用、药用或工业加工用,则纳入食用、药用和工业及其他用途花卉类;若种植的主要目的是生产切花,则纳入切花类统计;若种植的主要目的是生产盆花,则纳入盆栽植物类。
(2)零星种植的统计:个体生产者零星种植的花卉(种植总面积不足0.5亩),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龙头企业负责统计汇总。
2 、鲜切花类: 指从活体植物上剪切下来的用于观赏或装饰的植物器官。根据这些器官的主要观赏部位,进一步分为鲜切花(或简称切花)、鲜切叶(或简称切叶)和鲜切枝(或简称切枝)。
3 、盆栽植物类: 是指以观赏为目的而用容器栽培的植物。分为盆栽植物、花坛植物和盆景三类。
盆栽植物指未经过严格的修剪造型,以花、果、叶为主要观赏目的植物,包括盆花和观叶植物两类,以花、果为主要观赏目标的归为盆花,以茎、叶为主要观赏目标的归为观叶植物。
花坛植物类是指用于室外花坛布置的盆栽植物。
盆景是指以植物、山石等为素材,运用微缩艺术布局手法和特殊的园艺栽培技术,经过细致加工,以植株的造型艺术为主要观赏目标的盆栽植物。不以活的植物为主要材料的山水盆景不纳入花卉的统计范围。
4 、观赏苗木: 是指以观赏为主要目的,用于绿化、美化而种植的木本植物苗木。观赏苗木统计的是种植在苗圃中等待出售的小苗及成品苗,已经移栽到观赏地点并用于绿化的观赏苗木,不再统计。
5 、食用与药用花卉: 是指主要为获得食品、饮料、药品等加工原料而种植的花卉。
6 、工业及其他用途花卉: 是指主要为获得用于工业加工或其他用途原料而种植的花卉。
7 、草坪: 是指为了提供建植观赏草坪而种植的植物材料。以获取种子为目的的草坪,纳入种子项目进行统计。草坪种植面积统计的是实际种植和销售的面积,不含移植后的面积。
8 、种子用花卉: 是指用于生产花卉的有性繁殖材料(种子或果实)而种植的花卉。
9 、种苗用花卉: 是指用于生产花卉的无性繁殖材料(枝条、茎干、叶、芽、根等)而种植的花卉。
10 、种球用花卉: 是指用于生产球根花卉的无性繁殖材料(根茎、块茎、球茎、鳞茎、块根)而种植的花卉。
11 、干燥花: 是将植物材料经过化学和物理方法处理制成的具有一定耐久性的植物观赏品。只统计销售额和出口额。
12 、种植面积: 是指播种季节结束后实际播种或栽植有花卉的土地面积。
(1)间种、混种面积的计算:在同一块土地上同时种植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花卉或花卉与其他作物时,仅统计每一种花卉实际所占的种植面积,不论以何种方式间种、混种,各作物的种植面积之和应等于这块土地的面积。
(2)复种、套种花卉面积的计算:在同一年内,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种植花卉两茬或两茬以上的复种花卉,或是在同一块土地上,先后种植两种不同的花卉,而第二种花卉是在第一种花卉快要收获之前种下去的套种花卉,或是花卉与其他农作物进行复种、套种时,应各自计算其种植面积,即每复种、套种一次,就要计算一次种植面积。
(3)多年种植、多次收获花卉面积的计算:种植后可以连续生长多年,在生长过程中可以多次收获产品的花卉,统计时种植面积等于本年新种植的面积,加上去年以前种植并留存到本年成活的面积之和,不论本年度是否收获产品,均应计算在内。
(4)多年种植、一次收获花卉面积的计算:种植后可以连续生长多年,但在生长过程中只能一次性收获产品的多年生花卉,其面积计算应按统计期末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计算。
(5)跨越两个生长年度的花卉的统计:对在第一年秋、冬季播种,第二年春、夏季收获的跨越了两个生长年度的花卉,种植面积计入播种年度。
(6)移植花卉面积的计算:凡是单位自己繁殖,自己移植进行商品生产的,不计算秧苗的种植面积;而对于以商品生产为目的而专门繁殖用于出售的秧苗,应将秧苗纳入种苗用花卉项目中进行统计。
13 、销售量: 是指各类花卉当年的实际出售数量。
(1)切花切叶的销售量一律以“万支”为单位。无论销售时的计量单位如何,统计方法都以从种植地活的植株上剪下的支数来统计。
(2)盆栽植物的销售量一律以“万盆”为单位。统计方法是以盆栽植物在销售以前上盆时的盆数为准。
(3)观赏苗木的销售量以实际出售时的“万株”为单位。
(4)食用与药用花卉的销售以“千克”为单位,统计时一律计算干重。若产品形态是新鲜产品,则折算成干重计算。
(5)工业用花卉的销售以“千克”为单位,统计时计算产品的鲜重。
(6)草坪的销售量以“万平方米”为单位。统计方法是计算生产经营单位在统计年度内已出售的草坪的面积。
(7)种子用花卉的销售量以“千克”为单位,计算本统计年度内出售的花卉种子的总重量。
(8)种苗用花卉的销售量以“万株”为单位,计算本统计年度内出售的花卉种苗的数量。对于以枝条形式出售的种苗,这里把长度为能够满足枝条正常生根发芽的最短长度的枝条称为一个标准枝,一个标准枝算作一苗。能够截断为多个标准枝的扦插枝条,应折算成标准枝计算种苗的销售量。
(9)种球用花卉的销售量以“万粒”为单位,计算本统计年度内出售的花卉种球的数量。
14 、销售额: 是以市场价格计算的当年花卉产品实际销售的人民币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15 、出口额: 是以离岸价格(FOB价格)计算的花卉出口总额,以“万美元”为单位。
16 、花卉市场: 是指在工商部门注册,进行花卉及相关产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17 、花卉企业: 是指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花卉生产、经营、运销、加工等企业。花卉企业不计算以花卉相关产品如花具、器械、花肥、花药等的生产、经营、运销为主要业务的企业。
18 、花农: 是指主要从事花卉生产的农户。
19 、从业人员: 是指法定工作时间直接从事花卉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技术指导以及技术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20 、花卉专业技术人员: 是指在花卉从业人员中,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
21 、保护地: 是指有人为建筑设施保护的土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中棚、小棚)、遮荫棚等。花卉保护地种植面积的计算是计算设施实际占地面积。
22 、温室: 是房屋式结构,用玻璃、塑料或其他透明材料覆盖的用于花卉生产的具有室内环境温度调解功能的设施。
23 、节能日光温室: 是指主要利用太阳光给温室加温的用来种植花卉的温室。
24 、大(中、小)棚: 是指用塑料或其他透明材料覆盖的,用来种植花卉的封闭拱形保护设施。
25 、遮荫棚: 是指用网状结构的不透明材料覆盖的,用来种植花卉的半封闭的棚式结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