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海南省新生儿死亡评审会的通知
琼卫妇社函〔2014〕32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根据《海南省新生儿死亡评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我委定于8月底在海口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海南省新生儿死亡评审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4年8月29-30日,29日下午报到,30日上午8:30召开评审会。
(二)地点:海南大酒店(海口市海府路51号)。
二、会议内容
(一)评审范围:按照妇幼卫生信息“3+1”模式,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0日在各市县上报的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死亡新生儿病例中选取早产新生儿病例。
(二)评审主题与对象:以早产新生儿为主题,评审对象为附件1案例名单。
三、参会人员
(一)评审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2);
(二)2014年度省级评审专家及秘书组成员(见附件3);
(三)各市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负责人1名,市县人民医院产科与儿科主任各1名(此三类人员务必到会);
(四)相关业务人员。被抽取新生儿死亡病例医院,即: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人民医院、文昌市妇幼保健院、琼海市人民医院、澄迈县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南农垦总局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的产科、儿科主任及管床医生务必到会汇报情况,并携带隐去个人和家庭信息的死亡新生儿相关产、儿科病历(包括转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以备专家询问。
请各市县(区)项目办人员认真核对案例信息并通知相关人员到会,如有问题请联系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四、有关要求
(一)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回单位报销,需安排住宿者请注明并携带身份证;
(二)请各市县卫生局统一将辖区参会人员名单回执电子版(每市县限司机1名)于8月25日前报送至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联系人:李超、邢凯慧;联系电话:36689186;传真:3668901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点击下载): 1. 早产新生儿案例名单
2. 海南省新生儿死亡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 2014年度省级评审专家及秘书组成员名单
4. 2014年度海南省新生儿死亡评审回执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代章)
2014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