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工程勘察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

08.01.2015  12:42

琼建审批函〔2015〕2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15年工程勘察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勘察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717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现持有甲、乙、丙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的单位,先根据《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进行自查,并按照《通知》中“换证申报材料”准备材料。甲级工程勘察企业于2015年1月31日前通过住建部网站下载“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填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并于2015年3月1日前将材料报省政务中心我厅审批窗口审核。乙、丙级工程勘察企业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材料报省政务中心我厅审批窗口审核。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717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