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联关于开展2015年妇联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31.05.2016  07:39

各市县(区)妇联,省妇联机关各部室:

  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5年度妇联统计工作的通知》(妇厅字〔2016〕16号)要求,现将2015年妇联年度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目的

  掌握妇联组织和干部现状,了解妇联有关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收集妇联组织承担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数据,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和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统计内容

  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妇联组织和干部情况,有关工作及活动情况,妇女儿童纲要监测情况。

  三、统计对象

  统计对象主要为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填报单位为省、地、县级妇联组织,县以下妇联组织由于不具备网上填报的条件,数据由县级妇联代为填报。

  四、统计时间

  统计起止时间: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数据填报时间截至2016年6月8日。

  五、组织实施

  全国妇联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级妇联一律使用统计软件网上填报。各级妇联业务部门填报本级数据并审核下级数据,办公室统计员逻辑审核、汇总本级数据后提交至上级妇联;省级妇联办公室统计员汇总全省数据并经分管副主席核签后报全国妇联。

  六、其它说明

  (一)通知电子版请见海南妇女网通知公告栏。

  (二)填报请登陆中国妇女网—网上填报—全国妇联统计软件(http://59.252.23.9:8088/)。

  (三)为方便沟通联系,各级妇联统计员请加入海南省妇联统计员QQ群(群号:327638448)。

  (四)本年度统计报送使用新版统计系统,新用户名和密码将通过QQ群发给各统计员。

  (五)联系人:罗存;电话:65347665。

  附件: 2015年度妇联统计汇总表

  海南省妇联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