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2014年国庆前旅游客运市场综合整治活动

26.09.2014  04:03

 

本网讯 日前,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促进旅游客运市场安全和谐稳定发展,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环境整治工作,创建海南国际旅游岛优质旅游环境,在《旅游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省交通运输厅结合省政府要求和2014年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十.一”国庆黄金周前夕,该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旅游客运市场综合整治活动,旨在规范黄金周期间旅游客运市场秩序,为广大游客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客运服务环境。

本次旅游客运市场综合整治活动从9月24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历时7天。重点整治和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超越许可事项(经营范围)运营和旅游车私自承揽团队业务等行为;旅游车驾驶员向游客索要小费,擅自改变行程和恶意甩团等;旅游车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靠、超速行驶,以及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

据悉,本次整治活动,采取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和市(县)单独组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省联合稽查队由省道路运输局组织成立2个联合稽查队(成员由省公安厅、旅游委,省道路运输局和各市县运管站人员组成),采取设点稽查与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负责琼南(三亚、万宁、陵水、保亭、五指山、乐东、昌江、白沙 8 市县)和琼北(海口、琼海、文昌、定安、澄迈、儋州、屯昌、琼中、临高 9市县)地区的稽查工作。另外,派出3个流动稽查组分别在琼南、琼北地区景区(点)开展流动稽查。

此外,各市(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分别成立旅游客运市场专项稽查组,采取设点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负责本辖区内主要景区(点)的稽查工作。同时,配合省联合稽查队在本辖区的全部执法行动, 协助旅游部门处理本辖区涉车旅游案件。

据了解,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开展,本次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人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和工作落实。尤其要依法文明执法,树立运政执法良好形象。执法过程中,各级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运政执法行为规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文明执法,不得采取危险方式拦截涉嫌违法违规车辆,坚决杜绝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的发生。同时,要牢固树立全省运政稽查“一盘棋”的大局意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围绕市场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上下级和相互间的协调沟通,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破解取证难、执行难等影响执法效果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