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的通知

28.11.2014  03:13

琼建村函〔2014〕618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危房改造办公室:
  根据《海南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和《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要求,现决定开展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与内容
  绩效评价的对象是各市县2014年底前落实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中央、省下达任务及资金使用情况。
  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总体情况检查验收和现场抽查验收两个部分,有政策措施、资金安排、工程实施、监督管理、档案管理、工程质量、完成任务情况等7方面31项指标,具体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总体情况检查验收内容为:重点检查各市县制订实施方案、资金任务分解落实、配套资金落实、工程进度、补助对象审核与公示程序、建设标准执行、以及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资金管理、技术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农户档案管理、月报制度执行和户牌制作、安装等情况。
  现场抽查内容为:主要依据全国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的农户档案现场对照和检查享受中央和省补助资金的农户档案信息真实性和政策执行情况。
   二、评价方式
  (一)听取各市县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汇报。查阅实施方案与资金下达正式文件,查看农户纸质档案,了解成功经验与存在问题,并对照《海南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评考核评价表》打分(见附件1)。
  (二)由省在全国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检查农户,每个市县选择1个镇(乡)、每个镇(乡)选择2-3个村小组,每个村小组抽查5户农户(每市县10户),对照从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农户档案表,到现场逐户、逐项对照核实,同时现场检查工程质量等内容,并按照要求填报《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见附件2)。
   三、评价组织
  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工作总负责人为陈孝京副厅长,下设六个检查组。组员分别由省住建厅、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和各市县危房改造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
  第一组组长:陈赞平
  组员:朱运梓、 邢怡刚、郑霄(联系人,18789647971)
  检查地点:海口市、澄迈县、临高县。
  第二组组长:王建堂
  组员:阮海、林子峰、孙其军、林诗敏(联系人,15108942988)
  检查地点:三亚市、保亭县、五指山市。
  第三组组长:黄昌强
  组员:林升华、邢增良、林广旭(联系人,18976772599)
  检查地点:儋州市、白沙县、琼中县。
  第四组组长:陈东红
  组员:陈辉勇、胡杰卫、陈政(联系人,18976353186)
  检查地点:昌江县、东方市、乐东县。
  第五组组长:程叶华
  组员:张美兰、黎海、周晓、孙琼诗(联系人,15103031656)
  检查地点:陵水县、万宁市、屯昌县。
  第六组组长:孙少涛
  组员:蔡笃超、陈光明、冯推和(18889658153)
  检查地点:文昌市、琼海市、定安县。
   四、评价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1日-3日(详见下表)

          时间      

12月1日

12月2日

12月3日

第一组

海  口

澄  迈

临  高

第二组

三  亚

保  亭

五指山

第三组

儋  州

白  沙

琼  中

第四组

昌  江

东  方

乐  东

第五组

陵  水

万  宁

屯  昌

第六组

文  昌

琼  海

定  安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认真做好本次绩效考评的组织工作,绩效考评结果将做为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
  (二)各市县可先自查,对照《海南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自评打分,连同当年危房改造总结一并提交交检查组校核。
  (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纠正并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四)请各市县及时与检查组组长联系确定检查路线,各检查组请于12月9日前将所有检查结果及报告提交我厅村镇建设处。
  (五) 检查组成员应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得接受与检查无关的活动安排,不得接受被检查方赠送的礼品、礼金等。检查组成员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许虹,胡杰卫
  联系电话:65200115 65231060
  附件:1.海南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绩效考核评价表
     2.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琼建村函(2014)618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