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危桥450座 9月起开展为期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

08.07.2014  20:40

      原标题【海南危桥450座9月起开展为期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

      “目前,在全省地方管养的农村公路中,危桥多达450座,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着海南进入主汛期,降雨逐渐增多,海南省交通运输厅7月8日致函全省各市县、林业及农垦部门,要求明确主体责任,开展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另据悉,从今年9月起,海南将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活动。

      部分危桥建设年代久远“危机四伏”

      农村公路桥梁是老百姓出行和生产的重要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及交通部印发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有关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的责任主体是各市县政府。

      目前,海南地方管养公路桥梁2712座,其中危桥达450座(县道12座、乡道83座、村道355座)。近3年来,海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筹措资金约7.4亿元,专项用于改造干线公路危桥143座,保障了干线公路安全畅通。“桥和人一样,也有寿命,也会生病!”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部分桥梁因建设年份久远,加之强降雨和车辆超限超载等影响,已出现不同程度病害,逐步发展为危桥。因地方政府资金紧缺、技术力量薄弱等,地养农村公路的桥梁状况更加不容乐观,若不及时修复和改造,安全隐患较大。

      为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今年9月起,海南将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活动。计划用两三年时间,消灭农村公路四类以上危桥。

      市县要筹措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危桥改造

      目前,海南已进入雨季,受汛期河流和暴雨冲刷等影响,部分危桥极易出现局部垮塌、沉陷等严重病害,将给百姓出行和生产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省交通运输厅希望省林业、农垦及各市县高度重视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桥改造工作,强化市县管养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省政府“六个一”责任模式要求,成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领导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危桥改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各市县要认真编制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计划,对排查出的危桥,要按“轻重缓急”原则尽快安排改造。同时,根据危桥改造计划测算所需改造资金,逐年安排年度预算,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危桥改造资金的落实。

      为支持危桥改造,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全省地养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计划、实施情况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统筹安排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地养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治超排查“双管齐下”防重大事故发生

      “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是导致桥梁坍塌的重要原因之一。”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林业、农垦及各市县既要主动开展本辖区内农村公路桥梁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好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源头治超和路面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抓好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工作,坚决制止严重危及桥梁安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上桥。“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超限超载‘双管齐下’。”

      在排查中,要根据按桥梁类型、技术评定状况和等级建立辖区内农村公路桥梁统计数据库,实现一桥一档、一评定一报告,并对已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及时提出治理对策,尽快进行治理和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治理的路段和桥梁,在治理超限超载中要坚决制止严重危及桥梁安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上桥,确保桥梁安全运行,防止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此外,省交通厅要求各市县要制定桥梁养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清晰界定桥梁养护管理责任,逐桥确定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和责任人,建立相应的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不当引发桥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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