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优化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工作需要,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职数
(一)公务员:正科级及以下职位12名。其中:行政管理职位8名,法制管理职位4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科级及以下职位3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省、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一般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遴选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12年8月15日18时。
(二)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由本人或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海南省政府网站(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填报报名信息,或直接到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十楼1017室)。
联系电话:0898-65311608; 65342994;65335530。
传真:0898-65360838;邮编:570203。
联 系 人:何少玲、罗丕金、欧阳文靖。
(三)报名事项:《报名表》可到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者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证明材料和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网上报名用电子版同规格近照)。《报名表》需由本人所在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人事处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四、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依次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三个环节,由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8月19日,星期日)
按照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发布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通知撰写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
(二)面试(8月25日,星期六)
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综合评价(8月26-28日)
综合评价分为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各占综合评价成绩50%,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按照4:4:2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9月上中旬)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省政府办公厅研究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9月下旬—10月)
综合报考者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分别在本单位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2012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