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人员公告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2016 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文件精神,医院现计划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人员共40名。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业、学历等条件,详见下表: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人数与资格条件
序 号 |
科 室 |
招聘岗位 |
岗位 类别 | 招 聘 人 数 | 报考资格条件 |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 | |||||
1
|
临床内科 |
临床医师 |
专技岗 |
7 |
本科及 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专业(肿瘤内科学、消化内科学、肾内科学、重症医学、心血管内科学、神经内科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尚未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请参照下文“七、聘用及相关要求”执行) |
2 |
临床外科 |
临床医师 |
专技岗 |
7 |
本科及 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专业(神经外科学、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麻醉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妇产科学) | |
3
|
儿 科 |
儿科医师 |
专技岗 |
3 |
本科及 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专业、儿科学 | |
4 |
功能科 |
超声波医师 |
专技岗 |
1 |
大专及 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 超声波医学 | |
5 |
放射科 |
放射医师 | 专技岗 |
1 |
本科及 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 放射医学 | |
6 |
康复科 |
康复医师 |
专技岗 |
1 |
本科及 以上学历 |
康复医学、针炙推拿 | |
7 |
药剂科 |
药 学 |
专技岗 |
2 |
大专及 以上学历 |
药学、临床药学、药剂 | 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 |
8 |
医学检验科 |
检验技师 |
专技岗 |
2 |
大专及 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临床医学检验学 | |
9 |
康复科 |
康复技师 |
专技岗 |
1 |
大专及 以上学历 |
推拿(按摩)学、中医针炙学、针炙推拿、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
10 |
临床护理 |
护 士 | 专技岗 |
11 |
中专及 以上学历 |
护理学、助产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11 |
职能科室 |
行政人员 |
管理岗 |
3 |
本科及 以上学历 | 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文秘方向)、公共卫生管理、法学 | 熟练掌握办公软件且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 |
12 |
设备科 |
工程技术员 |
专技岗 |
1 |
本科及 以上学历 |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维修、电子工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自动化、 | 电子工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须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管理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从上级部门批准招聘计划之日起将分别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海南人才招聘网,省卫计委网及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医院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应聘者在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网上(http://hn.wzs.cn/)下载填写《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并将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材料、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或将相关证件复印件送至海南省五指山市奥雅路24号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收。笔试、面试前审核原件。
2.报名时间
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7月26日止。
3.报名地点
海南省五指山市奥雅路24号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1870010、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陈老师邢老师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工作委托海南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1.笔试时间:
2016年8月13日(星期六),笔试时间12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理论及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由招考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3.面试
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随机抽取面试题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面试时间与地点:2016年8月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于海南省第二人
民医院举行。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办公室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我院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医院人事科和保健科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报送医院人事科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将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相关要求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海南省卫生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我院将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报考临床医师(内、外科)、儿科医师、超声波医师、放射医师、康复医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内要取得资格证书,未取得予以解聘。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主动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陈先生,邢先生
联系电话:0898—31870010
传 真: 0898-8662283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海南省卫计委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88375
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科电话:0898-31870081
中共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