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08.12.2016  10:02

琼建质〔2016〕307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16年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图审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实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提高勘察设计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我省的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今年8月19日至9月6日我厅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专家组对全省勘察设计质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保障性住房等房屋市政工程,专项进行了光纤到户设计执行国家标准情况检查,以及对工程勘察野外作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进行了抽查。根据省勘察设计协会提交的检查报告,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共抽查项目57项,其中保障房工程项目21项,超限工程项目2项,粮库工程项目2项,市政工程项目3项,勘察工程项目29项。大部分勘察、设计单位能积极配合检查,及时提供所需的设计文件资料,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质量能够得到基本保证,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数量比例比往年有所降低,施工图(含勘察)总体设计水平逐步提高。未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但少部分项目仍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设计等普遍性问题,重点集中在结构专业,共有13个项目存在违反21条强制性标准条文进行设计问题,违反4条的有1个项目,违反2条的有4个项目,违反1条的有9个项目。

2016年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违反规范条文情况统计表

序号 专业 检查项目 数量 违反条文情况(条) 每个项目违反条文比例(条/项)
违反强制性标准 违反一般 性标准 违反强制性标准 违反一般 性标准
1 勘察 29 0 21 0 0.72
2 建筑 25 4 61 0.16 2.44
3 结构 25 21 28 0.84 1.12
4 给排水 25 0 7 0 0.28
5 电气 25 2 27 0.08 1.08
6 暖通 25 0 3 0 0.27
7 市政 3 0 5 0 1.67

  (二)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建设国家标准检查情况
抽查了住宅建筑22个项目,有4个项目未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列入设计依据,有18个项目未按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室外弱电平面设计,大部分项目没有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设计内容,未能体现住宅区红线范围、小区概貌、楼栋分布、与运营商的衔接人手孔位置等,设计深度未达到标准的要求。
  (三)勘察野外作业现场检查情况
  抽查的项目为近期完成勘察的6个项目,重点检查有否按勘察报告进行钻孔作业,核实项目负责人、机长(钻工)、描述员签字是否真实有效,野外作业记录资料是否完整,人员上岗证等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本次检查,大部分项目现场钻孔施工与勘察报告相符。个别项目部分钻孔痕迹未找到,由于现场受回填施工、植被生长等原因影响,本次检查未作进一步处罚认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勘察项目提供的机长(钻工)、描述员上岗证不全;二是描述员签字与现场作业记录表不符;三是勘察项目野外作业施工安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二、处理意见  
  根据《2016年海南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对本次检查中项目存在勘察设计质量达不到要求,有违反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其它违规行为的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作以下处理决定。
  (一)勘察单位: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海长流六期1404地块
  存在问题:1.检查期间已提前通知勘察单位现场检查的日期和时间,检查组到工地检查时,勘察单位人员未到现场。2.项目负责人未对勘察过程中各项作业资料验收和签字,违反《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379—2006)第6.2.3条5款、《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第四项。
  处理意见:根据《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第四项,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李德平,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时限1年。
  (二)设计单位: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琼海市南门一路职工保障性住房1#楼及地下室
  存在问题:1.检查期间送审资料不完整,没有后期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变更图,违反《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第七项。2.重大设计变更未见施工图审查资料,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处理意见:根据《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第七项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邹卫华,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时限1年。  
  (三)设计单位: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项目名称:海秀棚户区改造及配套项目(向荣路安置房)-3#楼及地下室
  存在问题:AZ6不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处理意见: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对单位和注册结构工程师叶彪,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时限1年。
  (四)设计单位:弘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昌江文体活动中心职工宿舍拆迁安置楼建设工程  
  存在问题:KZ3箍筋配置不足,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处理意见: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对单位和注册结构工程师刘建毅,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时限1年。
  海南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海南设计分院,由于检查期间分别存在报送资料不全、计算书不完整等问题,我厅对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自实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和规定,加大了对工程质量的治理力度,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制定与规定相配套的质量管理体系与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意识,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
  (二)近几年由于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修编较多,需加强勘察设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新规范、新知识的学习,了解行业的发展动态,提高勘察设计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全面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规范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落实光纤到户标准是国务院“宽带中国”战略和建设海南“光网智能岛”的重要保证措施,省政府一再要求加强光纤到户“最后一公里”的建设,做到图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确保入户。为此,请各设计单位要加强光纤到户标准的执行力度,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审查,保证我省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
  (四)加强勘察野外作业管理,坚决遏制工程勘察野外作业弄虚作假现象。2017年起开工的勘察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勘察野外钻孔作业数量和钻孔作业深度的复核验收,并提交相关签证材料给勘察审查机构,无建设单位相关签证验收材料的,勘察审查机构可视为材料不全,不予受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通知要求有关建设单位落实好勘察野外作业的复核验收工作。
  (五)本次检查,专家组对勘察设计各专业存在的较为突出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总结,形成了《2016年海南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质量通病部分)》(详见附件),请各勘察设计单位对照检查,组织学习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同时对本次检查中专家组反馈的质量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在建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附件:《2016年海南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质量通病部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16年海南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质量通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