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琼建〔2014〕268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环卫、城管、规划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厅字〔2014〕64号)精神,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就现将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住建系统一定要提高对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细化工作方案,采取保障措施。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层层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
二、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各市县住建系统要结合我厅印发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建质〔2014〕235号),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排查整治在建的建筑工地、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等。
各施工企业要认真按照《海南省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检查评分表》(试行)(琼建质[2011]103号)中的附表9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提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坠落、防触电、防坍塌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强化三级安全教育,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围挡墙、临建设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确保万无一失。
三、切实加强市政公用设施、风景名胜区的安全管理
加强对燃气、道路桥梁等设施的隐患排查和整治,有效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稳定运营;督促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游乐园等单位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加固修缮以及游乐设施的检测检验;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再次开展安全教育,明确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确保燃气安全稳定供应
(一) 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是要全面部署开展管道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三级分销网点安全检查。二是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彻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  落实气源,确保供应。 冬季是全年用气高峰期,要督导属地燃气供应企业根据属地用气情况,落实气源,确保节日期间气源充足、供应保障。
(三) 加大用户用气宣传 。要联合相关企业加强用户安全用气宣传,确保安全使用。
五、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收运处理工 作
各市县及相关单位要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游客人数多、市政环卫设施承载负荷重、垃圾产生量大的特点,提前谋划,采取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加以应对。城区要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大排档、公共厕所等易影响城市形象区域的管理。乡村要落实保洁人员,加强乡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工作。同时,应根据天气情况加大对主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定时或不定时开展路面冲洗降尘,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在路面覆尘严重时期,应适当增加冲洗(降)尘次数,扩大城区道路冲洗作业面。
六、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市县住建系统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规范城镇拆迁行为,严禁野蛮拆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落实各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落实专人受理和督办投诉。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七、做好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置
节假日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发生大面积停气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在第一时间报告我厅,厅值班电话65342877。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