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改名潜逃18年 五指山检察院成功抓捕

28.10.2016  08:03

      原标题:嫌犯改名潜逃18年五指山检察院成功抓捕

      犯罪嫌疑人林宏发在看守所。通讯员供图

      近年来,五指山检察院始终保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的追逃高压态势,坚持不懈开展追逃工作,自2011年以来已劝返和追捕3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10月26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近日,五指山检察院在省检察院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广东省东莞市成功将涉嫌贪污公款犯罪潜逃长达18年之久的原通什市某银行冲山分理处负责人林宏发抓捕归案。

      犯罪嫌疑人林宏发,男,汉族,1972年出生,海南文昌人,大专文化程度,1995年8月任通什市某银行存汇股副股长,1997年10月任通什市某银行冲山分理处负责人。

      1998年10月30日,林宏发盗取该分理处价值316.6万元的定额定活两便存单。次日,林宏发将盗取的定额定活两便存单先后在某银行海口分行的多个网点总共兑付27.5万元现金,然后携款逃往省外。1998年11月3日,五指山检察院以贪污罪对林宏发进行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通缉。18年来,五指山检察院一直坚持不懈的追捕林宏发,特别是今年以来,五指山检察院党组非常重视对林宏发的追捕,在年初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抓捕方案,认真开展追捕工作,由分管副检察长杨海带领反贪局干警前往省外实施追捕。2016年10月23日下午,在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的指导下,终于在广东省东莞市将林宏发抓捕归案,并于次日凌晨四点押回到五指山市。

      据了解,林宏发案发后,携款潜逃省外,并更名改姓,落户贵州清镇,改名为“孙金宇”,曾藏匿于云南省、贵州省,最后在广东省东莞市一带躲藏。为尽快抓捕林宏发,五指山检察院办案人员重新梳理案情,全面收集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分析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行踪,最终确定“孙金宇”就是犯罪嫌疑人林宏发。办案人员锁定“孙金宇”就是犯罪嫌疑人林宏发后,五指山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进行周密部署,制定了详细的追逃抓捕方案,成立抓捕工作组,在省检察院和东莞市检察机关和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在广东省东莞市海华大厦停车场将林宏发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