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与美国新墨西哥大学2016年中外人才培养项目学生选拔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国际化办学进程,根据我校与美国新墨西哥大学合作协议,两校商定2016年继续从我校选派20名本科生前往美国新墨西哥大学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2016年8月—2017年6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在全校范围内共选拔20名普通本科学生。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院推荐,学校选拔批准后赴美学习。
二、选拔条件
1. 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大二、大三本科学生,目前就读专业在美国新墨西哥大学有相对应专业及项目(详见附件1、2);
2. 热爱祖国,热爱学习,自愿赴美学习,学业结束后能立即返校继续学习,愿为祖国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3. 英语要求:(“3+1”或“2+1+1” 本科项目)托福网考68分或雅思6.0分,(“3+1+1”硕士学位合作项目)托福网考80分或雅思6.5分;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3+1”或“2+1+1” 本科项目)GPA≥2.0,,(“3+1+1”硕士学位合作项目)GPA≥3.0;
5. 申请继续就读安德森商学院研究生的学生,GRE或GMAT≥500,如果在研究生录取截止日前仍无法达到将不能保证可顺利录取为研究生;
6.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承担赴美学习的费用。已缴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在入选后一周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7. 承诺履行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学习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三、具体费用: 约242000元/年(详见附件3):
(1)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赴美学习期满后按时返校,退还保证金;
(2)网报申请费:约人民币320元;
(3)学费:约人民币140000元/年;
(4)食宿费:约人民币53700元/年;
(5)教材设备费:约人民币6660元/年;
(6)保险杂费等:约人民币31800元/年;
(7)存款证明:不得少于220000元;
(8)往返交通费自理。
三、选拔程序
1.申请赴美国新墨西哥大学学习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推荐并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中外人才培养学习申请表》(附件4),在学院经过审核、选拔后,填写《海南师范大学中外人才培养学生汇总表》(附件5),2016年1月5日前学院教务办将所有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信息报送教务处104室国际教育科;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2.赴美学生名单一经学校批准,应及时向学校缴纳出国保证金,并按时缴清学费后方可办理赴美签证。
四、成绩管理
赴美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可转换为同一时期本校所开相近或相同课程的相应学分和成绩。外出学习期间成绩转换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学籍管理
1.学生赴美学习期间按休学方式办理学籍手续。
2.赴美学习结束后应按时返校,回到原班级就读。若申请交换专业非原就读专业,原则上做降级处理。
3.返校后的学生,按《海南师范大学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学习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 :65882130
附件:1. 美国新墨西哥大学本科专业列表.pdf
2. 美国新墨西哥大学项目介绍.docx
3. 项目费用一览表.docx
4.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中外人才培养学习申请表.doc
5. 海南师范大学中外人才培养学生汇总表.xls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