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局开展2016年下半年特殊管理药品巡查工作

13.09.2016  14:33

  近期,保亭县局开展2016年下半年特殊管理药品巡查工作,对全县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严格按照《海南省特殊管理药品定期巡查制度(试行)》的要求,由局领导带队,重点检查特殊管理药品储存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是否严格执行验收、出库复核等有关制度;购进、使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处方管理是否规范;是否采用现金进行交易;购进方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特殊管理药品监管系统及时上报进销存情况等内容。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共检查4家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及1家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医疗机构,并现场填写《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列明了需整改的项目,对如何整改进行了详细说明。

  下一步,保亭县局将继续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制度要求,防止特殊管理药品流入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