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2014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再居全国第一
31.07.2014 11:59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2014年上半年,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134天,二级标准41天。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6μg/m3、6μg/m3、43μg/m3和25μg/m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是1.0 mg/ 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是99μg/m3。其中,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从去年同期的106μg/m3下降到99μg/m3,达到一级标准;其他指标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特别是2014年2月以来,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一直保持在优良水平,连续5个月排名第一。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31.07.2014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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