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季度海南经济运行情况统计结果
2015 年一季度海南经济运行情况统计结果
海南省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王渊
2015年4月20日
我向大家通报十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 地区生产总值(GDP)
经国家统计局计算确定,2015年一季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840.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4.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1.85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165.22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472.98亿元,增长4.3%。按地区分,东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6%,中部地区增长5.3%,西部地区增长3.8%。
二、 农业
一季度,农业完成增加值206.1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5.0%。在主要农产品中,粮食总产量9.81万吨,下降7.0%;蔬菜总产量254.04万吨,增长5.6%;水果产量101.66万吨,增长1.6%;肉类总产量20.50万吨,下降1.9%,其中猪肉下降5.5%;水产品产量44.33万吨,增长3.2%,其中海水产品增长3.3%、淡水产品增长2.7%。
三、工业和建筑业
一季度,全部工业增加值104.4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3.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2.28亿元,增长3.0%。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增加值27.17亿元,增长3.6%;重工业增加值65.11亿元,增长2.9%。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增加值增长5.8%,集体企业增长6.2%,股份制企业增长8.4%,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下降3.3%。
全省建筑业增加值60.9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0.3%。
四、服务业
一季度,服务业增加值472.9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4.3%。其中,交通运输邮政仓储业增加值44.34亿元,增长8.8%;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95.70亿元,增长5.9%;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44.31亿元,增长6.3%;金融业增加值77.33亿元,增长17.7%;房地产业增加值104.05亿元,下降9.1%。
五、固定资产投资
一季度,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完成556.0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3%。其中,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70.74亿元,增长4.5%。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9.12亿元,下降23.7%;第二产业投资59.00亿元,下降38.9%;第三产业投资487.88亿元,增长4.6%。按地区分,东部地区投资下降5.4%,中部地区投资下降17.9%,西部地区投资增长6.7%。全部在建投资项目1492个,同比减少154个,下降9.4%。其中,新开工项目77个,减少36个,下降31.9%。
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一季度,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6.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288.65亿元,增长8.7%;农村零售额47.44亿元,增长6.9%。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281.11亿元,增长7.4%;餐饮收入54.98亿元,增长14.0%。
七、旅游业
一季度,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总人数1420.57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1.2%,其中接待旅游过夜人数1136.86万人次,增长10.3%。旅游总收入138.21亿元,增长13.7%。
八、 地方公共财政收支
一季度,全省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44亿元,增长5.3%。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33.02亿元,增长3.3%;非税收入28.42亿元,增长15.5%。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11亿元,增长1.2%。其中,教育支出增长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5.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14.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长19.8%。
九、金融业
3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870.18亿元,比年初增长3.9%。其中,非金融业企业存款1899.89亿元,下降6.3%;住户存款2911.44亿元,增长5.7%。3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871.82亿元,比年初增长8.9%。其中,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4904.46亿元,增长9.7%;住户贷款739.25亿元,增长6.3%。存贷差998.36亿元,缩小18.3%。
十、城乡居民收入
一季度,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05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74元,名义增长7.4%,实际增长6.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8元,名义增长10.8%,实际增长9.2%。
十一、进出口总额和实际利用外资
一季度,全省海关进出口总值193.8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9%。其中,出口总值54.03亿元,下降4.6%;进口总值139.81亿元,下降25.8%。
实际利用外资3.54亿美元,同比下降37.7%。新签利用外资协议合同11宗,协议合同规定外商投资5629万美元。
十二、居民消费价格(CPI)
一季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1.3%。按八大类别分,食品价格上涨4.0%,烟酒及用品价格下降1.1%,衣着价格上涨3.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0%,医疗保健与个人用品价格上涨1.1%,交通和通讯价格下降4.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3%,居住价格下降2.2%。
十三、 各市县(区)地区生产总值
经省统计局联审评估认定,一季度各市县(区)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速如下(见下表):
2015年一季度各市县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
市 县 | 绝对数 (亿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 (%) |
东部地区 | 543.06 | 5.6 |
海 口 市 | 267.10 | 5.7 |
三 亚 市 | 123.65 | 7.8 |
文 昌 市 | 38.13 | 4.6 |
琼 海 市 | 49.88 | 4.3 |
万 宁 市 | 34.41 | 2.7 |
陵 水 县 | 29.89 | 2.5 |
中部地区 | 46.86 | 5.3 |
五指山市 | 4.16 | 0.8 |
定 安 县 | 14.00 | 5.5 |
屯 昌 县 | 9.84 | 7.3 |
琼 中 县 | 4.82 | 6.5 |
保 亭 县 | 8.38 | 2.8 |
白 沙 县 | 5.66 | 7.9 |
西部地区 | 232.98 | 3.8 |
儋 州 市 | 82.37 | 0.9 |
儋 州 | 43.22 | 5.1 |
洋 浦 | 39.15 | -2.6 |
东 方 市 | 31.71 | 8.1 |
澄 迈 县 | 44.39 | 6.0 |
临 高 县 | 34.72 | 4.3 |
乐 东 县 | 23.62 | 3.0 |
昌 江 县 | 16.17 | 5.7 |
注:本表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