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查干部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大操大办
党员干部要始终紧绷“廉洁从政”这根弦。 张茂 摄
海南省大力宣传反腐工作。 张茂 摄
党员干部如何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海南省各市县都有具体规定。 陈元才 摄
大操大办 一律严查
1 东方市林业局原局长符为民
大操大办丧事借机敛财被撤职
2014年1月,东方市林业局党组原书记、原局长符为民在为母亲治丧期间,会同侄子符学成(任东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连续6天摆设酒席,接待前来吊唁的亲属、朋友、同事及下属,并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收受礼金,共收取265850元。特别是在1月9日下午,设酒席58桌,并占用人行道,影响交通,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东方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符为民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符学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二人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2 屯昌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队长李建军
大操大办婚礼被行政记过
2013年11月23日,屯昌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队长李建军夫妻(李建军妻子张宇慧为定安县交警大队科员)在屯昌县操办婚宴,共同预定酒席72桌,宴请对象包括其夫妻俩的单位同事和双方家长的亲朋好友,当天赴宴客人约600人,男方家庭收受红包52300元。此事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在屯昌县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期间,李建军全额退还和上缴所受礼金。去年11月28日,屯昌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李建军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进行全县通报。定安县公安局给予张宇慧行政警告处分。
3 红林农场场长张瑞忠
利用子女婚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被行政记过
2013年8月3日至4日,省农垦总局红林农场场长张瑞忠为其子操办婚礼过程中,向管理服务对象发出邀请,收受部分干部及农场合作企业人员的礼金,并使用合作企业提供的3辆奔驰车作为婚礼用车。此事经群众举报网络曝光后,张瑞忠退还了部分礼金,并将来源不详、无法退还的礼金上交省纪委廉政账户。省农垦总局纪委决定给予张瑞忠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核心提示
升学季,入学通知书就像一份份捷报,让很多家庭欣喜万分。于是,摆酒席宴请亲朋似乎成了顺理成章的事,酒席间向中榜学子“包个红包、送个祝福”似乎也是人之常情。
然而,这样的“人之常情”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不得,“红包”里躲藏着贪腐的种子,宴席上有说不清的敛财之嫌。
不光是升学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中央纪委三令五申严厉禁止的,也是当前大力查处和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之一。
但是,哪类人不能大操大办?怎样办才不算违规?出台“禁宴令”、“限宴令”细则是出于什么考量?有关部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给出权威答案。
名词解释
◎婚丧喜庆事宜:按照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释义》,婚丧喜庆事宜,除了包括结婚丧礼外,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子女上大学,乔迁新居等各种与亲朋好友共同庆祝的事宜。
◎“五个不得”:2006年我省出台《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规定》,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提出了“五个不得”: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严禁到管理和服务对象所属单位报销操办费用和要求其承办有关事项;不得动用公务用车;不得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升学季
办不办升学宴?
千万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顶风违纪者从严从重处理
办不办升学宴,给很多希望庆祝金榜题名之喜的家庭带来困惑。
“我们班上的同学只要考得好的都要请客,老师、同学、亲戚聚在一起热闹一下,但是我爸爸是公务员,不知道能不能办?”海中的符同学今年考上一本院校,对于“要不要在开学前抓紧时间庆祝一下”,正陷入困惑中。
符同学的困惑,也是很多党员干部家庭的困惑:仅请自己的亲戚朋友庆祝一下算不算“大操大办”?
千万别办!
在升学“捷报”还未传来之前,我省各市县相继出台禁令,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办升学宴。
“升学宴成了应付社会关系的面子工程,甚至形成了不得不办的不良社会氛围。”五指山市纪委常委、党风室主任钟涛说,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仅助长社会不良风气,还借机敛财,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记者在各市县采访了解到,对于问题最突出的升学宴,今年,海口、儋州、万宁、东方等均出台了较为成熟的禁令。除了明令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举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款公车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各市县还把禁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作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并且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子女参加高考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做好教育引导和监督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顶风违纪者从严从重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倒查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比如,儋州市早在2011年下发《关于重申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升学宴的通知》,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借子女升学之机,以本人或者配偶、子女、亲属的名义举办宴请活动,并开展签订《不操办子女“升学宴”承诺书》活动。今年,儋州市还对各机关、事业单位中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进行摸底排查和统计汇总,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发送“温情提示”,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万宁市纪委监察局日前也发出通知,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举办升学宴敛财;严禁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严禁将庆贺宴请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人员;严禁参加亲属以外人员子女的升学宴请及送礼金、礼品;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旅游。
对于具体的婚丧喜庆事宜,海南省各市县采取了“禁办”和“限办”两种措施
禁的是什么?限的是什么?
禁办:升学宴、乔迁宴等
限办:限桌数、宾客身份等
除了升学宴,有些市县还将乔迁宴也列在禁令之列。东方市规定,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范围为本人或子女婚嫁、本人(含配偶)的父母及兄弟姐妹丧事。升学、乔迁新居等其他宴席活动一律不准办理。
禁令出台后,东方市查处了市计生委林川违规操办乔迁宴敛财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礼金1000余元。板桥镇三间小学教师林精文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东方市给予其全市通报的处分,并收缴礼金5000余元。
有些宴请必须禁止,而有些宴请则需要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对于红白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各地习俗,出台了规范的“操办办法”:
规定桌数是很多地方采用的一种做法。如,定安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中明确,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本人及其父母、子女举办的婚丧喜庆事宜的宴请活动,总桌数不得超过15桌,酒席以当地普通标准为准。
此外,有些市县对参加宴请限定宾客身份。儋州市纪委监察局出台相关规定:共产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本人及其父母、子女结婚、乔迁、做寿、丧事等事宜举办宴请活动,只允许亲属参加,并严格控制举办规模。
“党员、干部不得以各种方式或授意他人邀请本人亲属以外的同事、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和所在单位服务对象参与本人及家庭亲属名义操办的婚丧喜庆活动,不得接受非亲属婚丧喜庆宴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委宣教室主任许环峰说,经过不断完善,各地“限宴令”对于维护良好社会风气,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在某些方面,相关制度仍需要继续完善。
多少桌才不算违规?
各市县差异大 最严限定5桌
2006年,海南省出台《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规定》,向领导干部收受“红包”歪风“亮剑”,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提出了“五个不得”: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严禁到管理和服务对象所属单位报销操办费用和要求其承办有关事项;不得动用公务用车;不得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海南省2006年版“禁宴令”出台后,有些市县出台地方性规定,而有些市县直接参照了省相关规定。
各市县的限宴令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宴请什么人差别不大,但对于究竟摆多少桌才不算违规,各市县规定存在很大差异。
记者走访各市县发现,各地“限宴令”的“桌数”基本上存在三个“档次”:5桌、10桌和15桌。
儋州市规定,共产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本人及其父母、子女结婚、乔迁、做寿、丧事等事宜举办宴请活动,严格控制举办规模,因同一婚丧喜庆事项所举办的宴请总桌数不得超过15桌。定安县也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本人及其父母、子女举办的婚丧喜庆事宜的宴请活动,总桌数不得超过15桌,酒席以当地普通标准为准。这里的“总桌数”,指同一婚丧喜庆事项多地办理、分次办理的总共桌数。而东方市规定,操办婚嫁宴席的规模严格控制在10桌以内(按10人/桌标准,100人以内计算)。陵水黎族自治县在实际执行中,也是参照10桌标准。
还有些市县执行最严格的50人(5桌)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常委、党风室主任郭智成介绍,按照该县2010年出台的新版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本人及其父母、子女举办的婚丧喜庆事宜的宴请活动,宴请总人数不得超过50人。而五指山市也参照2006版“禁宴令”,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得宴请超过50人。
执行5桌“限宴令”的市县,在具体执行上也毫不含糊。今年5月,昌江粮食局主任科员文某某违反规定为其儿子操办婚宴,摆宴席9桌,被昌江纪委立案调查。同时,对11名接受文某某宴请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在全县通报批评。
收送红包如何处理?
送礼的收礼的曝光追责
省纪委监察厅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黄克忠介绍,按照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释义》,婚丧喜庆事宜,除了包括结婚丧礼外,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子女上大学、乔迁新居等各种与亲朋好友共同庆祝的事宜。
海南省2006年版“禁宴令”其中一项重要规定,就是向领导干部收受红包歪风“亮剑”。黄克忠说,所称的“大操大办”,是指大大超过了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或消费标准,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要求。“借机敛财”是指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等物质性利益。
海南省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进行组织处理、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并由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责令清退或收缴其收受的礼金、礼品。党员和干部借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给领导干部送钱物的,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突出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制止查处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直接管辖范围内此类违纪行为屡禁不止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违不违规怎么界定?
关键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是否影响公权力行使
黄克忠表示,判断宴请是否违规,关键是看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会影响公权力行使。
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宴请是否违规,一看操办“红白事”是否使用公款;二看是否使用公物,如公车等;三看是否使用公产,如免费使用礼堂等;四看来宾中有无管理和服务对象,是否收其礼金礼品,特别是有无借机敛财;五看来宾中有无使用公物;六看是否影响他人休息、破坏环境等。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我们要明确党政部门出台的约束婚丧喜庆事宜的政策性文件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符合当前国家的现行政策,体现了精神文明建设的一贯要求;另一方面,需要考虑到少数民族的民情社情,提倡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制订适宜的红白事操办政策。
是否小题大做
不近人情?
看似无情却有情,既有利于预防腐败、保护干部,也为干部减轻负担,推动社会移风易俗
比如对“限宴令”限定的具体桌数,很多人提出了不同意见。
在采访中,昌江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直言:“‘限宴令’限制的桌数不合理,5桌连亲戚都不够请的。”
海南省五指山、陵水、昌江、保亭等市县属少数民族聚居区,记者了解到,按照这些市县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操办红白事,尤其是丧事比较隆重,而恰恰这些市县大多数执行了5桌的“限宴令”。
“桌数只是规范标准之一,不应视作唯一准则,要防止执行‘限宴令’一刀切。”高波表示,在遵守刚性的程序性规定前提下,可以在执行时有一些合理的“救济措施”。例如,有的人来自大家庭、家大人多,或是赴宴的亲戚比请来的要多……对于这类特殊情况,确需增加两三桌的,宴请人可以向组织如实报告,提出合理申请。
通过走访调查,记者了解到,除了在宴请桌数方面存在争议,海南省一些市县的公职人员对于该不该限制宴请亲戚之外的好友等问题,也有很多不同建议和意见。
在陵水某政府部门工作的李先生表示,按照当地习俗,丧葬比较隆重,通常会宴请亲戚之外的朋友,而“限宴令”却只允许宴请亲戚,“在这种情况下,相关规定能否通融?”
“宴请朋友是人情需要,如果没有借宴请敛财,‘限宴令’能否适度放宽?”保亭某局工作人员林先生说,消除不良影响、杜绝借机敛财,才应该是“限宴令”的宗旨。
也有很多人表示,不同地区,习俗不一样,红白事操办者家庭情况、经济背景也有区别,有的亲戚朋友确实多,甚至有的邀请一人却来了一家三口,实际桌数比规定标准多出几桌行不行?还有人说,宴请对象可能存在多重身份,比如,管理服务对象可能是朋友、同学甚至同村的亲戚、族人,如何界定身份,能否宴请、收礼?
有关专家指出,禁令看似无情却有情,既有利于预防腐败、保护干部,也为干部减轻负担,推动社会移风易俗。(张谯星 黄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