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为2000元帮人携带毒品被判死缓你冤不冤?

18.05.2015  17:24

      原标题:2000元帮人携带毒品被判死缓你冤不冤?

      广东男子陈大昌是个瘾君子,为了区区2000元,就铤而走险携带毒品到海口,过秀英港时被警方查获,走上不归路。

      2014年7月23日晚,陈大昌与“阿党”(在逃,另案处理)在广东省徐闻县一宾馆内吸食毒品。“阿党”问陈大昌是否愿意帮其携带毒品到海口,并许诺2000元作为报酬,陈大昌予以应允。“阿党”遂将1包标有“红茶”字样塑料袋装的毒品交给陈大昌,并预先支付给其600元。陈大昌将毒品放入随身挎包内后,乘坐滚装轮前往海口,抵达海口秀英港时被执勤民警盘查,当场从其挎包里查获1包甲基苯丙胺,1包海洛因,1包甲基苯丙胺片剂。

      法院认为,陈大昌运输毒品1139.5158克,数量大含量高,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其系受人指使,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依法判决被告人陈大昌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