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副市长长期占用企业车辆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借为名长期占用企业车辆下乡检查工作及个人办理私事。在巡视组进驻前急忙归还,以期蒙混过关,规避责任追究。”江西省高安市副市长席国华“小算盘”打得精,却没能逃过党规党纪的惩处。
8月2日,宜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借用企业车辆问题看似小节,其本质是放松自我约束,贪图享乐的表现,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影响,损害了我们党的形象,必须严肃处理。”
单位已配备公车,为何还要占用企业车辆?
席国华以前分管安全生产、民营经济等工作,需经常深入矿区、企业检查,单位配备的公务小轿车下乡跑起来非常颠簸。2013年5月的一天,高安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冷某到其办公室汇报工作时,了解到席国华的“苦处”,于是说:“我公司最近买了辆途观SUV,你下乡检查工作可以拿去用。”
“他借车给我用,无非是想让政府加大对私屠乱宰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更好地维护其经营收益。”席国华对冷某心里的“算盘”非常清楚。事实上,高安市每年都会组织召开1至2次乡镇分管领导工作会议,部署食品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
经过一番琢磨,席国华认为,加大打击私屠乱宰行为是政府职责所在,只要自己没有为企业输送利益、搞权钱交易,就不会出什么问题。
“反正和他早就认识,关系也不错,用下车子是小事,无碍大局。”由于席国华还存在方便私用的想法,于是动摇了防线。2013年6月,准备下乡检查工作时,席国华想起了冷某的“好意”,借用了其新购的途观SUV下乡。
借用该车1个多月后,席国华由于市政府领导分工调整,不再分管民营经济、安全生产等工作,但其仍长期占用该车辆到今年3月10日。直到席国华得知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高安开展专项巡视时,才把车辆还给企业,但为时已晚——
3月31日,省委巡视组收到群众反映席国华违规长期占用企业车辆的问题线索,立即将这一线索转交到宜春市纪委严查快办。
4月17日,宜春市纪委对席国华进行纪律审查,他很快交代了自己的违纪问题。
5月18日,席国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