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局监督销毁一批过期特殊药品

02.12.2015  16:47

  万宁市局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于2015年12月2日上午及时对国营东和农场医院超过有效期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了监督销毁。 

  在销毁现场,万宁市局执法人员对照该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申请销毁品种明细表》进行了逐一清点,详细核对了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数量等。由执法人员和该医院相关人员一道击碎销毁,共销毁盐酸哌替啶注射液25支,盐酸麻黄碱注射液45支,盐酸吗啡注射液30支,并当场做好销毁记录,执法人员和该医院相关人员在销毁表上签字,确保不让过期特殊药品流入市场和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