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局切实落实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工作

06.09.2016  20:02

  为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落实省局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发布公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东方市局领导要求信息发布工作人员不折不扣落实省局文件要求,对查清来源、有确凿证据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要同时公布来源;对确实无法追溯到产地的,公布被抽样单位等信息;涉及外省的产品,证据尤其要充分、确凿,不能仅凭口头陈述确定。我省冬季瓜菜上市期间,涉及本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要事先通报有关农业、渔业监管部门征求意见。 

      截止目前,东方市局已按照要求发布公示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共计7期,涵盖蔬菜、水果、畜禽肉及副产品、鲜蛋类、水产品等品种共计56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