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21.12.2015  19:59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开展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琼财绩 2014 1694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先行试验区财政局: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琼财绩〔2013〕2290号,以下简称《评价方案》)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14〕326号)有关规定,2014年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应认真组织做好2013年本地区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评价方案》规定的评价内容和指标、评价程序和评定方法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及时与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联系。

二、2014年,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应选取不少于5个预算部门开展部门本级201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评价工作应于11月底前完成,并及时将绩效评价报告电子版报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预算绩效管理处陈诗贵,68531775。

 

 

 

海南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