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第一次全省工资集体协商模拟谈判比赛的通知(琼工办发﹝2016﹞35号)
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工会:
为进一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操水平,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定于2016年7月12日在海口联合举办第一次全省工资集体协商模拟谈判比赛,赛期三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6年7月1214日
二、比赛地点
海口宇海温泉宾馆(美兰区五指山路11号 65344888)
三、比赛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模拟谈判
四、比赛要求
1、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派2名工作人员作为参赛单位领队。
2、每队参赛人员不超过13名,其中,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6人,行政方协商代表6人,记录员1人。
3、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单位、本部门职工,严禁外聘协商代表参加。
五、奖项设置
根据评分高低,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最佳首席辩手4名,最佳辩手6名,若干名优秀组织奖。
六、其他要求
1、参赛单位自行解决参赛的食宿费用,差旅费按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2、请各单位于7月12日17:00前将参赛人员名单及录制的参赛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光盘报送到省总民管部。联系人:黄道余 13876683438,吴利来 13876009742,传真电话:66553609。
附:《第一次全省工资集体协商模拟谈判比赛方案》
海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附件
第一次全省工资集体协商模拟谈判比赛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业务实操水平,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科学化、规范化开展,特制订此比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和发展,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比赛目的
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流程、方法、作用的认识,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比赛时间
2016年7月12日—7月14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总工会
海南省工商联
五、参赛对象
1、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各自推选一家企业或一个行业参加比赛,各队参赛人员不超过11名,其中,职工方协商代表5人,行政方协商代表5人,记录员1人。
2、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单位、本部门职工,严禁外聘协商代表参加。
六、赛事安排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其中,初赛分为三个小组,采取抽签方式分别进行比赛,依分数高低确定前二名进行决赛,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见下表。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主持人 |
报到 | 7月12日 | 各参赛队自行选择住宿酒店 |
|
评委和领队会议 | 7月12日 16:0017:00 | 宇海温泉宾馆五楼南海厅 (五指山路11号,65344888) | 符有信 |
初赛 | 7月13日 8:3011:30; 14:3016:30 | 海南嘉政海外国际大酒店(五指山路11号,65235999) 宇海温泉宾馆(五指山路11号,65344888) 海口鑫源温泉大酒店(海秀东路16号,66735111) | 叶颖(嘉政海外国际大酒店 第一小组) 郑艳颖(宇海温泉宾馆 第二小组) 王修瑾 (鑫源温泉大酒店 第三小组) |
决赛 | 7月13日 17:0018:00 | 海口鑫源温泉大酒店(海秀东路16号,66735111) 宇海温泉宾馆(五指山路11号,65344888) | 王修瑾 (鑫源温泉大酒店) 郑艳颖(宇海温泉宾馆) |
决赛颁奖 | 7月14日 9:0011:00 | 宇海温泉宾馆五楼多功能厅(五指山路11号,65344888) | 杨若虹 |
七、组织领导
为做好第一次全省工资集体协商模拟比赛的筹备和实施,决定成立第一次全省工资集体协商模拟比赛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龙小敏(省人社厅副巡视员)
副组长:郭奕秋(省总工会副主席)
徐 凤(省工商联副主席)
成 员:邵民生(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
李 琼(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处长)
符有信(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
翟慧玲(省工商联法律维权处处长)
(一)初赛阶段
初赛分为三个小组,各小组分别安排一名组长、三名评委、一名主持人、一名记分员,组长负责沟通、协调比赛各项工作,评委负责对参赛各队进行评比打分,评选当场比赛最佳首席辩手一名、最佳辩手一名,主持人负责主持比赛各个环节,记分员负责计算、记录各参赛队伍最后得分情况,并告知主持人。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小组:
组 长 李 琼(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处长)
评 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各一人
主持人:叶颖(屯昌县总工会副主席)
记分员:林芳玲(农垦控股集团工会干部)
第二小组:
组 长:林举兴(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
评 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各一人
主持人:郑艳颖(农垦控股集团工会干部)
记分员:符 浩(农垦控股集团工会干部)
第三小组:
组 长:翟慧玲(省工商联法律维权处处长)
评 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各一人
主持人:王修瑾(万宁市总工会副主席)
记分员:李 柔(省工交医药工会干部)
(二)决赛阶段
组 长:邵民生(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
评 委:李 琼(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处长)
翟慧玲(省工商联法律维权处处长)
冯 斌(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副处长)
主持人:赵 乾(省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记分员:李 柔(省工交医药工会干部)
点评人: 冯 斌(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副处长)
比赛工作人员:农垦投资控股集团工会两名干部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
二等奖 3名
三等奖 5名
优秀组织奖 若干名
最佳首席辩手 4名
最佳辩手 6名
九、比赛规则
(一)每场比赛时间为45分钟,不少于30分钟。其中,介绍背景5分钟(视频),谈判3040分钟,评委点评5分钟。
(二)在谈判过程中,劳资双方参赛队伍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入场、落座符合社交礼节,介绍本队队员。
2、本场集体谈判会议,第一轮由劳方主持。
3、有策略地向对方提出己方的谈判条件。
4、试探对方的谈判条件、目标和底线。
5、提出的谈判条件,要有合适法律、法规依据。
6、不能隐瞒关键性信息或拖延谈判。
7、为达成集体谈判协议,寻求共决。
8、获得己方的利益最优化。
9、解决集体谈判中的主要议题,就议题达成意向性共识。
10、出现僵局时,双方可以转换话题继续谈判,冷场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11、双方不得纠缠与本场集体谈判无关的话题,也不得就知识性问题进行过多的追问。
(三)每场比赛过程中,劳资双方轮流发言,避免一方垄断话语权和时间。如果一方参赛队的一次性发言超过5分钟,场外计时员将给予提示。
(四)每场比赛有两个回合,劳资双方轮流主持。
十、比赛评分标准
(一)参赛队员的整体表现,如相互分工与整体配合、思路是否清晰、表达准确、善于倾听和整合信息等。
(二)参赛队员主要谈信息点的把握,以及是否能够准确将这些信息点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从而构成自己的谈判要价逻辑。
(三)参赛队员是否能够运用谈判技巧,把坚持谈判原则与灵活应变有机结合。在确定己方核心利益基础上灵活运用要价手段。
(四)参赛队能否关注到谈判的目标,争取各自利益与保持相互关系兼顾。
(五)如果谈判破裂,不意味着本场比赛失败。评委应根据双方参赛的表现,给出评价。
(六)参赛队每次发言时间过长,评委应视情况降低其表现分数。
(七)3位评委按照区分制分别给各参赛队打分,三个分数之和的平均分为参赛队的最终得分。
(八)在每一赛站评出优秀的参赛队,决赛评为等级奖、最佳辩手、最佳首席辩手,优秀组织奖。
十一、最佳首席辩手评分标准
(一)对所持立场是否从逻辑、理论、事实等多层次进行阐述;对协商内容是否有多角度的理解;协商过程中是否紧扣议题,并始终坚持己方立场。
(二)协商的论据是否充分且有说服力;事实引用是否得当;推理过程是否明晰且合乎逻辑;说理是否透彻。
(三)反驳是否有力,有理;反应是否机敏;用语是否得体;对对方的纠缠是否有有效的处理方法。
(四)提问是否合适,能否抓住对方的要害,问题是否简单明了。
(五)是否正面回答对方的问题,回答是否中肯,能否给人以有理有据的感觉,不回答或不正面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的评委应相应的扣分。
(六)是否有 团队精神 ,队友之间能否相互支持;协商衔接是否流畅,发言是否错落有致;问答是否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给对方以有力打击。
(七)是否流畅,用词得当,语调抑扬顿挫,语速适中。
(八)否尊重评委,尊重观众,尊重对方协商代表;是否对对方协商代表有攻击性言语;个人协商是否得当、落落大方,且有幽默感。
十二、最佳辩手评分标准
(一)普通话标准,语速适中;语言、肢体和谐,表达合理、流畅得当;说理透彻有力。
(二)协商过程思路清晰;善于处理逻辑;论证合理,能说服人。
(三)提问简明扼要;提出问题针对性强;反驳问题有理有据,处理问题技巧性高;引用事例恰当 。
(四)反应敏捷;用语得体;技巧多元得当 。
(五)和队员合作协调;协商时前后协调一致。
(六)仪装整齐;辩风良好;有风度及幽默感;尊重评委、主持人、对方协商代表和观众。
海南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 2016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