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的通知

06.06.2015  19:31

琼建定函〔2015〕305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管,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现决定开展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乙级资质的本省企业、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琼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重点检查企业资质情况、成果文件质量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工作情况,打击资质出租(借)和人员挂靠现象。
   二、检查依据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0号)
  (三)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8号)
  (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13等国家计算规范标准及我省现行定额等计价依据
  (五)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价协〔2012〕011号)
  (六)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中价协〔2008〕013号)
  (七)《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琼建人〔2013〕142号)
  (八)《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琼建管[2010]208号)
   三、检查内容
  (一) 企业资质情况:包括专业人员、办公场所、注册资本金、股东出资、技术负责人等是否达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二) 计价依据执行情况:是否执行国家、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 企业内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工程造价文件档案管理、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四) 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分支机构是否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分支机构的办公场所、人员、执业行为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  企业业务经营情况:是否采用不当手段承接业务,是否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规定标准收取咨询服务费,是否与委托方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是否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等
  (六)从业人员执业情况检查: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执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注册造价工程师到岗率和工作业绩检查
  (七)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成果文件编制质量、流程、计价依据使用、资料归档等内容是否完整。
   四、检查要求、方式和时间
  采取企业自查和省住建厅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检查分二个时间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6月1日—7月15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相关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自查报告于2015年7月15日前报送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逾期不提交自查报告的认定本次检查不合格。
  (二)全面检查阶段
  1.资信情况等综合检查(8月1日—8月30日)
  检查要求:(1)听取企业全面情况汇报(2)查阅有关资料,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座谈。检查时企业需提供如下资料:执业人员花名册(统计表)、注册造价师证书、造价员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企业章程、咨询合同、成果文件、劳动合同、人事代理、缴纳养老保险凭证、业务台账等相关资料。
  2.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监督检查(8月1日—8月30日)
  检查要求:(1)各企业集中上报注册造价工程师信息,填写2014年度执业完成情况(2)各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相关表格样式进行指标编制,人均报送不少于1个,自行选择报送类型,指标数据表格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要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3)检查时需核查指标采集成果文件纸质版,并收集电子版。
  3.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9月5日-9月20日)
  检查要求:抽查企业成果文件一个,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果文件相关资料。抽查范围:2014和2015年度企业所完成的成果文件,项目类型主要为概预算编审、招标控制价编制和结算编审三种选一,标的额不少于1000万。
   五、检查结论
  检查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类,并向社会公布。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由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牵头,会同厅执法稽查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共同开展,具体工作由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组织安排,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协同参与。
   七、检查要求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如实报告自查情况和填报资料。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原件的,应予以说明。被检企业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不合格企业处理。
  (二)成立检查组到企业注册地或办公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检查组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和被检企业联系。
  (三)检查组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礼品等不正当利益。
  八、备检企业目录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www.hnjsbd.com)公布,2015年1月1日之后取得资质或备案资格的企业不在此次检查范围,请企业主动说明,部分企业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失效或缺失,请企业主动联系。
  九、若有咨询事项可与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联系。
  联系人:于考明
  电 话:6534689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综合检查表(本省)
     2.2015年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琼分支机构综合检查表
     3.2015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检查表
     4.抽查咨询项目登记表
     5.成果文件专项检查评分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检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