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行政奖励事项(省建筑施工优质结构评选、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监管工作的通知

26.10.2015  16:24

琼质监〔2015〕5号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明确行政奖励事项(省建筑施工优质结构评选、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监管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琼建审批〔2015〕240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责任主体,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我局责任清单中行政奖励事项(省建筑施工优质结构评选、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监管工作,从2015年10月20日起,省建筑施工优质结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由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办理。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不再受理以上两项业务工作事项,已经受理的项目相关材料和后续工作移交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接管及办理。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