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作组到海南省督导调研医改工作

11.09.2015  10:47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2015年医改重点联系省份分工方案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离退休干部局海南省医改联络员衣梅处长于8月26日至29日对我省医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赴保亭县和文昌市实地督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并深入保亭县什玲镇卫生院和什玲村卫生室看望了基层卫生人员。同时对离退休卫技专业技术人员到海南工作相关事宜开展了调研。省医改办和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相关负责人陪同督导调研。

衣梅处长认为,海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海南省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目前已有29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对取消药品加成的县级公立医院采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省物价局加强对文昌市等7个市县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全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657项,提高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县级公立医院增加收入1321万元。各级医保主管部门积极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各级财政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2015年,国家补助海南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资金3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266万元,市、县级财补助资金778万元。医院注重加强精细化管理,努力降低运行成本。特别是保亭县和文昌市创新医院管理模式,保亭县人民医院和文昌市人民医院分别交由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托管后,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各市县积极按照《关于海南省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东方市和屯昌县等市县已开展医务人员招聘工作。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陵水县成立了县人民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小组,东方市政府已组建了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和医院发展重大事务决策权。公立医院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执行委员会的决策,具有人事管理权、副职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保亭县人民医院探索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主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衣梅处长要求,海南省要认真贯彻落实李斌主任在2015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两个全面推开”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要督促尚未取消药品加成的县级公立医院尽快取消药品加成,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10月底以前,所有县的县级公立医院必须全面推开综合改革。要进一步加大三亚市和儋州市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力度,尽快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确保12月底前,两个试点城市必须全面推开综合改革。

衣梅处长听取保亭县医改工作汇报

衣梅处长在保亭县人民医院调研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衣梅处长深入保亭县什玲镇卫生院调研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工作

衣梅处长听取文昌市医改工作汇报

衣梅处长现场查看文昌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