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能帮找工作又搞招待?山东“百变神君”在海口获刑

30.08.2014  13:32

      原标题:“百变神君”又能帮找工作又搞招待

      山东男子四处坑蒙拐骗37万元美兰法院判他6年半

      今年29岁的山东男子王某某,满口谎言在海口四处骗取他人财务。王某某以谎称安排他人工作、家人病重、需要烟酒招待为由,共计诈骗钱财376054元。近日,美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依法作出判决。

      2012年6月,王某某向被害人宋某某谎称,可以帮忙将宋某某的女儿及外甥女安排进入海南省边防总队工作,并表示每人需要花费人民币12万元。宋某某信以为真,先后4次将人民币12万元汇入王某某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王某某拿到上述款项后,并未按照约定为宋某某办理工作,而是用来挥霍和赌博。

      2013年3月,王某某因害怕事情败露退还3.5万元给宋某某,造成宋某某损失人民币8.5万元。案发后,王某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宋某某人民币8.5万元。

      2013年3月1日,王某某找到被害人钟某某,谎称自己岳父病重急需用钱,在海口市水巷口处将租来的一辆黑色丰田卡罗拉小轿车抵押给钟某某,骗取钟某某人民币36000元。

      2013年5月6日,王某某找到在海口市国贸路某酒业工作的被害人李某某,谎称自己在海南某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工作,公司的老板让其负责采购烟酒用于公司接待,并以该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的名义和李某某签订了一份供货协议书。之后王某某开始用赊购烟酒的名义从李某某处诈骗烟酒,于2013年5月8日至6月6日分10次从李某某处取走软盒中华香烟126条、轩尼诗XO洋酒55瓶、蓝带洋酒2瓶。期间,王某某付给李某某货款人民币共计81260元。后王某某将骗来的烟酒以出售礼品的名义低价出售给陈某某,所得款项用于挥霍及赌博。

      2013年7月19日,王某某在海口市海甸岛五西路海天学校附近被抓获。

      对于上述事实,王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供认不讳,美兰法院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7605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