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通报七起典型违纪案例

04.09.2014  19:17

  据海南省纪委网站消息:近日,屯昌县纪委对2014年以来查处的七起典型违纪案例发出通报,要求全县各单位要迅速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通报,警示干部,教育干部,防微杜渐,引以为戒。

   这七起典型案例分别为:

  1、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原副局长曾令飞、干部陈有荣滥用职权案,两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乌坡镇青梯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仕柏非法占有集体资金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屯昌县坡心中学原校长陈大钊贪污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屯城镇新南居委会新华经济社原社长王南安挪用集体资金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县农技局热作站负责人莫天林失职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乌坡镇岭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明居浩受贿及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枫木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干部邓用江与罗案村委会原副主任兼资料员苏明昌滥用职权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党纪法规两道防线。在中秋、国庆期间,要自觉严格遵守“九个严禁”纪律要求。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违反“九个严禁”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特别要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作风问题反复发生或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的地方、部门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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