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年受理案件242件 赔偿金全到位
原标题:屯昌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年受理案件242件
赔偿金到位率100%
6月25日,记者从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获悉,自今年实施司法责任制以来,屯昌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便民、高效、优质的审判模式,院庭长积极投身到办案一线,从坐堂办案转变为巡回就地办案,让司法改革的成果更加惠及广大群众。截止6月底,屯昌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共受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42件,同比增长47.6%,占交通巡回法庭2014年全年案件总数的64.19%,且全部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后当事人能自动履行,赔偿金到位率达100%,结案标的额达334万元,没有一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据介绍,为及时了解办案的情况和进度,屯昌法院院长陈祥智全局规划部署,层层抓落实,每周听取一次交通巡回法庭工作汇报;分管院长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协助院长,帮助法官不断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自司法责任制实施以来,交通巡回法庭案件数激增,分管该庭的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和该庭负责人亲自参与办案,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其中分管副院长办案18件,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办案119件,该庭负责人办案97件。
随着司法责任制的深入推进,群众对交通法庭的便民、利民期望更高,办案法官深感责任重大,在办理案件时,更加注重质效统一,基本实现了当天立案、当天开庭、当天调结、当场履行,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并从该院民庭抽调了两名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协助办案,均是有多年基层法庭工作经验的老法官,对案件的调解成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交通巡回法庭加大在县城、各乡镇的宣传力度,已形成品牌效应,让辖区群众遇到交通事故时第一时间就想到屯昌法院有这么个交通巡回法庭。同时,在经费和设备上向交通巡回法庭倾斜。对交通巡回法庭所需设备一律优先给予解决,如办案手提电脑、摄像机、录音笔等,并破例为该庭配备巡回办案车辆。
通过一系列举措,屯昌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在节约司法资源,解决案多人少办案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真正实现便民诉讼,体现司法的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