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3年投近12亿发展教育 84所中小学换新颜
屯昌3年投近12亿发展教育
全县84所中小学旧貌换新颜,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将于12月21日至25日对屯昌县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屯昌近3年来投入近12亿元,实现城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今年经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组,对屯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进行复核检查和检查后的“回头看”,确认全县71所完全小学、13所初中阶段学校,全部达到省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屯昌地方财政十分困难,但县委、县政府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2011年至2013年县财政对教育资金投入分别为3.63亿元、4.02亿元、4.03亿元。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项目36个,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新建篮球场66个、排球场56个,体育器械游戏区69个,改造运动场27个。给城乡学校购置、配备齐全的教学仪器设备、电脑、多媒体设备等,购置图书70.22万册。实施校园亮丽工程,净化、绿化、美化了校园,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屯昌县委书记陈笑波表示:“屯昌是省级贫困县,但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科教兴县的发展战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优先发展教育,举全县之力,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城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让贫困生沐浴公平教育的阳光,城乡学子共处同一片蓝天。”
屯昌县县长陈家东要求,全县要全力实现“四个均衡一个规范”目标(教育机会基本均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师资力量基本均衡、教育教学质量基本均衡、办学行为基本规范)。
陈笑波要求县四套领导班子要带头到各联系包点学校督促指导;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各镇和各学校要对照评估指标要求开展查缺补漏,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工作时间表,实行“倒计时”工作责任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县委、县政府将启动问责制,对在迎检工作中工作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给该县迎检评估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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