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一政协常委因经营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请辞
【原标题】屯昌县一政协常委因经营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请辞
海南省纪委官方网站今天(3日)发布《中共屯昌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披露了对海南省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张某某涉嫌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常委何某某经营场所容留他人吸毒等一批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情况。
根据海南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9月28日至11月28日,省委巡视六组对屯昌县进行了巡视。2015年3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屯昌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屯昌县委在前述通报中认为,省委巡视组对屯昌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符合省委精神和屯昌实际,屯昌县委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并始终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通报称,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34件信访举报材料(不含重复件),屯昌县及时进行登记筛选、分流处理和跟踪督办,已经全部进行处置并报结果,及时处置率达100%。其中,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78件,及时处置并报结果78件;涉及群众民生诉求的46件,及时处置并报结果46件;涉法涉诉类的10件,及时处置并报结果10件。
屯昌县委、县纪委加大对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力度,收到移交的违纪违法线索67条(其中交由县纪委核查57条,转其他部门核查10条),现已全部完成初核。对17个信访件涉及的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已立案43件,结案31件,处分38人。
根据海南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屯昌县开展了对汇丰公司农家乐项目和“中德双顺”公司补贴资金的审计工作。县政府已经依法将拨付给汇丰公司的905909元农家乐补贴资金全额收缴国库。责成海南中德双顺有限公司于6月30日前完成5辆冷藏配送车的购置工作,如果限期内未能落实,将依法收回未购买冷藏配送车的专项资金。
此外,屯昌县人大、县政协已经依法对省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张某某涉嫌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常委何某某经营场所容留他人吸毒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张某某已辞去省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职务;何某某已辞去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常委、委员等职务。
据介绍,屯昌县召开县工商联(总商会)第十二届执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同意取消张某某屯昌县工商联(总商会)会籍,免去其工商联(总商会)第十二届主席(会长)职务。召开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接受张某某辞去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召开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接受何某某辞去屯昌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召开县政协第九届常委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分别撤销张某某的政协屯昌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和同意何某某不再担任县政协常务委员、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