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一男子踢凹他人车遭打 获赔4万元

31.10.2014  14:39

      原标题:男子踢凹他人车遭打获赔4万元

      前面的车子挡路无法通行,屯昌男子张星一怒之下,踢坏他人的车,遭来毒打。两名打人者赔偿了4万元,并被判刑。

      今年3月18日下午,王文、王兴的亲戚林江将车停放在屯昌县坡心镇关朗村委会坎头港处的路边,挡住了屯昌男子张星的车无法通过,张星就用脚踢凹了林江的车左后盖,并与王兴的妻子叶姗相互推搡。叶姗打电话叫丈夫过来。不久,王文、王兴来到现场并与张星发生打斗,致张星的右侧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达十级伤残。案发后,双方达成和解,王文、王兴共同赔偿张星的全部经济损失共计4万元,并取得谅解。日前,屯昌县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文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判处王兴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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