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一基层村干部贪污公款13万元获刑10年

06.02.2015  15:34

      原标题:屯昌一村支书贪污获刑10年

      近日,屯昌法院审理一起基层村干部贪污案件,一名村干部贪污公款13万元获刑10年。

      据了解,王某承曾任屯昌南坤镇藤寨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0年至2013年,王某承负责组织实施藤寨村等自然村一事一议23个项目,不仅未按工程进度领取项目奖补资金,反而在项目开工前就从村账中将奖补资金42.35万元全预借出来存入自己的个人账户,并用于各项工程支出。该23个项目相继完工并验收后,王某承结算发现还剩13.1万元项目资金。他不仅没将剩余资金退回,反而利用虚列工程开支和虚加工程费用的手段,贪污公款占为己有。

      屯昌法院认为,王某承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全部退赃,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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