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虚假证明 屯昌一公司经理退休了也要被处分

18.09.2015  09:03

  日前,屯昌县纪委对屯昌县屯城镇商业供销公司原经理朱德良(现已退休)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朱德良在担任屯昌县屯城镇商业供销公司经理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为不符合超龄参保条件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致使不符合超龄参保条件人员顺利通过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批并办理了超龄参保退休,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共计775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屯昌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朱德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费已上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专户。(屯昌县纪委)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