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海南人大网消息(延边)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1月29日上午在海口召开。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的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宪生主持了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毕志强、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58人,实到51人,符合法定人数。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上午共进行了16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关于《海南省珊瑚礁保护规定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海南省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报告、关于《海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听取了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检查《 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海南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换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有关干部职务任免的报告,审议关于接受辞去职务请求的议案。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毛超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海燕,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体会议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会议日程安排对各项议程进行分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