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进驻海口小区遭居民质疑 回应:更好地提供服务

14.09.2014  21:05

        原标题:居委会进驻小区办公业主质疑存安全隐患

      海口龙华区滨海路街道办:主要是为了改善办公条件,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服务

      “我们这里是居民小区,居委会搬进来办公,合适吗?”近日,海口一小区住户向本报反映称,龙华区政府在该小区购置了3套房作为盐灶三社区居委会办公地点。住户认为,此举可能增加小区安全隐患,同时,占用了小区公共资源,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对此,龙华区滨海路街道办事处主任郑纪玲表示,政府出资为居委会购买办公场所,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居委会的办公条件,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提供服务。至于住户担心的安全问题,他们会与小区物业协调,加强管理。

      居委会入驻小区

      居民质疑:居委会入驻小区带来安全隐患

      “居委会进入小区办公,每天人来人往,不但噪声扰民,而且在管理上也存在安全隐患。”昨日,家住海口市龙华区盐灶一横路滨海丽景小区的住户向本报热线反映,龙华区政府购买了该小区5号楼一楼的3套房作为盐灶三社区居委会办公地点。“小区5号楼是住宅楼,不能用来办公。”该住户称,而且小区有自己的管理方式,一旦居委会进驻,肯定会有很多人出入,增加小区管理难度,存在安全隐患,还会占用小区公共资源,影响居民生活环境。也有住户提出,能不能考虑将居委会办公场所转移到靠近路边的几栋楼,一方面减少对小区居民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街道回应:改善办公条件更好地提供服务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路街道办事处主任郑纪玲。

      “滨海丽景小区的这3套房是由政府财政出资购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居委会的办公条件,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服务。”郑纪玲告诉记者,街道办近期的确接到了小区部分住户反映的情况,也专门做了解释和说明,大部分住户对此都表示理解和支持。

      “居委会的办公场所是公益性和服务性的,不是营利性的。”郑纪玲说,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小区商品房不能用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办公用房。居委会进驻小区后,人流量会有所增加,但不会在同一时间大量增加,因此不会占用小区公共资源,“居委会办公时间都是白天,周末休息,晚上和节假日都不会扰民。”

      郑纪玲告诉记者,大约2周后,盐灶三社区居委会就将正式进驻滨海丽景小区。“我们采取了很多便民措施,还在小区周边划定了专门的停车位,我们还将与小区物业沟通协调,加强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冒充办事人员混进小区。”郑纪玲表示,盐灶三社区居委会将专门设置便民服务大厅,并细化各类服务工作,市民今后到居委会办事将更加方便快捷。

      记者调查:居委会找个办公场所真不容易

      记者了解到,盐灶三社区居委会隶属龙华区滨海路街道办事处,1982年5月成立,是海南省一级居委会。

      “你看,我们居委会有15个工作人员,总共只有70平米的办公场地,平均每个人的办公面积不到5平米,经常只能缩在墙角里处理工作。”昨日,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路街道办事处盐灶三社区居委会主任陈奕刚无奈地对记者说,居委会找个办公场所真不容易,经常被人赶来赶去。“有的居委会是租用的办公场所,一旦房屋租期到了,就必须搬走。”陈奕刚说,他们居委会也是好不容易才借用了一处廉租房的地下车库来办公。

      记者昨日获悉,海口去年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城市新建及改建居住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划设计和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同步建设并根据约定提供。海口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和服务用房,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      记者苏钟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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