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老两任局长办离任交接 省委组织部现场监督
1月11日下午4点半,一场特殊的交接仪式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进行,该局新老两任局长分别在离任交接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是我省《海南省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发以来,首次由省委组织部现场监督的领导干部离任交接。
去年11月2日,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办法》,对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提出了相关要求。根据《办法》要求,包括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在内的领导干部,因调任、转任、降职、免职、辞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岗位时,都应办理离任交接。
1月11日下午的离任交接仪式上,通报了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原任局长2013年、2014年、2015年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新老两任局长还进行了表态发言。因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原局长王艳萍调任海口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根据《办法》规定,交接工作在她和现任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局长吴和平之间进行。由于住房公积金资金量大、关系全省民生福祉、群众关注度高等原因,根据省委要求,省委组织部首次参与并监督了此次离任交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萍和省住建厅厅长丁式江,以及作为监督人的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综合管理三个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离任交接仪式。
据了解,近年来,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存在着一些不履行交接手续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离任时没有交接,一走了之,影响了原单位正常工作,甚至影响了一些重点工作的持续开展;有的领导干部调走很长时间仍然占用原单位司机、办公室以及车辆等物品,原单位碍于人情面子,不好说、不敢说,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办法》。
李萍说,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此次离任交接较为规范,为全省作出了一次很好的范例,各单位在领导干部离任时,都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及时认真地做好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今后,省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地检查各单位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的情况。
据介绍,根据《办法》要求,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时,需要交接以下内容,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领导干部在任期内重要工作事项,包括任职期间与上级签订的责任书、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及进展情况,已确定开展但尚未开展完成的重要工作;任期内的财政财务事项、干部人事事项、重大信访和社会稳定事项、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及落实党建责任制事项;本单位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情况;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应交回单位的文件资料和公共资产,如文件资料、周转房、办公室、车辆、电脑等。
干部离任就得 “阳光交接”
张成林
1月11日下午,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省委组织部现场监督下举行了新老两任局长离任交接仪式,仪式规范有序,为全省干部离任交接作出了范例。
做好干部离任交接,无论是对于理清工作内容、成效,做好干部监督,还是对于确保工作一以贯之有效进行都意义重大。但在以往干部离任交接中,由于缺少相关规范,不乏“调令在手,拍屁股就走”、“离任者轻轻松松、继任者忧心忡忡”等现象,交接得不到位、不明不白,直接影响了单位或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连续性,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
让离任交接交得清楚接得明白,关键在于加强制度规范,阳光透明的交接仪式无疑是重要抓手。好的制度贵在落实,只有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起来,严格执行这一阳光交接制度,严格理清责任清单,才能交得彻底接得明白,才能保证各项工作一以贯之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