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局组织召开食品批发单位规范经营约谈会议

24.10.2016  17:38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辖区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10月20日上午,屯昌县局对全县辖区内22家食品批发单位进行了约谈。 

  约谈会上,首先是组织学习了《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食品经营者的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并且以图片的形式展示了进货单、进货台账、供货商三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索证索票资料。接着通报了今年查处的两宗案例,一宗是某批发单位销售二氧化硫超标的银耳,且未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被处于五万元罚款的案例,另一宗是某超市同样销售二氧化硫超标银耳,因规范落实了索证索票制度,免于处罚的案例。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这一免责条款的适用条件,比对分析,强调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的重要性,要求各经营单位要吸取教训,严把进货关,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食品溯源工作;进货时应详细查验食品标签标识,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灾后被水浸泡等变质的食品;对临期食品要专柜专卖;对退市食品要做好流向记录;要加强仓储管理,食品隔墙离地存放。  

  最后,各食品批发单位负责人还进行了交流发言,对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承诺将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诚信经营,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