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委原常委、县公安局局长陈锦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30.03.2015  20:58

      日前,海南省纪委对定安县委原常委、县公安局长陈锦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锦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陈锦昌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省纪委决定给予陈锦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海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