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局多举措监管豆芽生产加工小作坊

08.12.2016  12:06

  为进一步加强豆芽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规范对“无根豆芽”生产经营者的行政处罚。近期,乐东县局多措并举对豆芽作坊进行监管。

  一是全面排查本辖区内豆芽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成册,纳入监督管理范围,使豆芽生产加工监管无死角。目前,全县共有豆芽生产加工小作坊14家。

  二是全面对豆芽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豆芽进行抽检,依法查处在豆芽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和赤霉素的违法行为,共查处4家,立案4宗。

  三是乐东县局执法人员一一与豆芽生产者进行约谈,明确告知我国禁止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和赤霉素的规定和使用后产生的危害,要求其在今后生产中必须禁止使用上述物质。目前共约谈8家。

  四是乐东县局与豆芽生产者签订承诺书,要求其必须严格按照《豆芽生产操作规范清单》生产豆芽,履行食品安全生产者主体责任。目前,共签订承诺书8份。

      2016年以来,乐东县局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根豆芽”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乐东县局将对豆芽生产者进行培训,使豆芽生产者进一步理解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并每月突击检查豆芽生产加工小作坊,督促豆芽生产者规范生产,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